然而,在这个时期,有一种现象让人瞠目结舌,那就是文士们对食物的态度似乎与往日大相径庭,他们似乎更愿意在别人的家里蹭饭,而不是自己下厨。
李渔这类人物,便是典型代表。他和他的家人到处打秋风,向人要钱要吃,但他们从不脸红,这种做法在当时社会中真是少见。他们似乎享受着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不再羞涩于接受他人的馈赠。
王伯稠也是一个例子,他考过一次科举但未能中进士后,就选择了放弃仕途,只是写诗、混迹酒局。无论有没有请柬,他都会带上一张口、一副肚皮,山吃海喝,家里一月几月见不到人影子。这位王伯稀不仅不会因为吃他人的嘴短而刻意奉承,也不会因为得到了食物而感到愧疚,他只是乐呵呵地享受着每一顿饭。
林春秀则是一位自由撰稿人,他虽然穷困潦倒,但爱死了喝酒。一日没得那酒,就一日过不得,所以他总是在朋友郑铎家的觥筹交错之中寻找满足感。而郑铎尽管被林春秀骂个不停,却依然保持着慷慨无求的心态,为林春秀准备了一壶刻有“云波”二字的酒杯,每次饮用都三十年如一日。
这样的关系,在晚明社会中并不罕见。财主与文人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他们之间既有商业合作,又有文化交流。在这种背景下,即便是寒士也能得到尊重和帮助,比如毛晋既是文士又是书商,以此为生;冯梦龙亦商亦士,与财富并行不悖。
阳明先生王守仁甚至认为,“四民异业同道”,即使身价高低不同,也应平等对待。这体现出晚明社会的一种新风尚,那就是民间养士,一种国家职责转嫁给个人或家庭的情形。此外,还有一些文学大家,如李渔和金圣叹,他们常常通过各种手段来获得食宿,这些行为虽然在当时可能会引起人们的讥讽,但也反映出了晚明特有的文化氛围。在这个时代,对于食物和生活方式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追求更多的人生快乐,而不再那么严肃地看待身份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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