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老北京话与元朝的领土相比哪些更为保留

偶然翻阅《宛署杂记》时,发现第十七卷中记载了明代万历年间老北京方言的许多例子,其中不乏一些我以为是满清北方带入北京的词汇,却原来是燕赵地区自有的特色。父亲提到,有两个说法:一个大,一另(平声)—后两个方言谁能忆起?在父母口中,“哥哥”指儿子,“姐姐”指女儿;而“哥哥姐姐”这两词虽然保留,但作为亲属称呼之用意或已消失。代替人称谓为“挂搭僧”,这是什么含义?对于“乌卢班”的解释,我也未曾听闻。而对话不诚实被称作“溜达”,这类说法似乎早已消失。不理人的行为则被形容为“臊不答的”,即便北方人如我,也偶尔会使用此词。不着急或无所谓则叫做“疲不痴”,这种表达方式仍旧流行。在物品看起来并非新颖时,被称作“曹”。例如,当水杯倒满水至极致时,我们会说:“别再倒了,都溜沿了。”我的家乡还有一个独特的方言——“浮溜浮溜的”。若头部没有尾巴,则被形容为“齐骨都”,完全无法理解。而若事物缺乏整齐,就被比喻为“零三八五”。此外,水桶也被叫做“稍”,而老鼠则有时被形容为夜间活动的样子,即使如此,这个词汇对我来说还是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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