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茶道十三宜与七禁忌唐朝诗文流芳社会名士品茗共赏

我将这段内容以第一人称重新表述如下:

"在我的茶道实践中,我遵循十三个宜事:首先,无论何时都要保持心境宁静;其次,接待的宾客必须是品味非凡的人物;再次,我喜欢独自一人享受茶艺的乐趣;第四,我常常借茶会之机吟咏诗歌,发挥自己的才华;第五,在饮茶时,我总是习惯于挥洒墨水,书写一些诗句或文章;第六,当我沉浸在一杯好的茗叶中时,就好像漫步在自然之中一样放松身心;第七,有时候,即使是在深夜,也可以随意地起床品茗,不必拘泥于固定的时间安排。对于供奉的器具和环境,也有九个标准:清洁整齐、精致美观、符合传统规则等。我还特别注重我的居所——十件家具和装饰都应该符合古典审美,为文人提供一个舒适安静的空间。在与朋友相聚时,我们能够真正交流思想,这是我最大的快乐——十一处会心之境。而当我品鉴不同的茶种时,还能从中获得艺术欣赏的乐趣——十二法鉴赏。最后,由于这些活动往往需要辅助员工帮助管理,因此对他们提出了十三项要求,以确保一切顺利进行。至于不宜的事情,则有七条禁忌,比如不按既定程序举行仪式、二者不可交替使用、三者不能搭配产生不协调的声音和气氛等。此外,还有一些关于服饰礼仪、食物选择以及工作效率的问题也被明确指出,不应出现过多繁杂或恶劣的情况,如四处充斥着过分正式或者复杂的服装礼节,或五种食物混合成异味,或六忙碌无比导致疲劳,或七处墙壁间布满了令人厌烦的事物或案头堆积着让人难以忍受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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