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辉煌成就可谓一句话概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那么,明朝如何坚持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呢?这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因为和亲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是中原政权拉拢他国的一种重要外交手段。从汉代昭君出塞到隋唐时期的多次公主联婚,这些都是明证。在后来的清朝,这种政策被发挥到了极致,满蒙全面和亲。但明朝却选择了独行。
朱元璋时代刚建立新政权时,他的北伐口号是“驱除胡虏,恢复中华”,与元朝对立至死,因此无法谈及和亲。而朱元璋晚年,即使明军占据优势,也没有必要进行和亲。土木堡之变前夕,更是一次性失利,但并未改变这一态度。
人们普遍认为嫁公主给外藩是一种国家耻辱,这种意识在宋代开始萌生,并逐渐深入人心。当时文人的理学思想将婚姻视为高尚生活的一部分,而这种观念直到明代仍然影响着皇室的决策。此外,由于明朝公主的地位较低,没有足够吸引力,使得外界提出的要求变得无关紧要。
最终,最重要的是,一旦开始,无论是赔款还是割地或纳贡,都会遭遇文官们强烈反对。这意味着任何妥协都不可思议。因此,我们可以推测,虽然政治局势可能需要某些柔韧性的外交姿态,但整个皇宫已经被道德标准所束缚,不再能够灵活应对国际关系中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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