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襄是北宋名臣,在任期间任劳任怨,为百姓做实事。他在通州发现泉眼供当地使用,后来被命名为蔡公泉。蔡襄本在外地做官,宋仁宗召蔡襄回京,授职翰林学士权三司使,后来宋仁宗去世宋英宗即位,正式任命蔡襄为三司使。
皇祐三年(1051年),蔡襄回朝修《起居注》,参预政事。次年,迁任起居舍人、知制诰兼判注内诠。嘉祐六年(1061年),蔡襄被授为翰林学士、权理三司使,主管朝廷财政。
此时,宋廷财政入不敷出,“积贫”已深。蔡襄善于理财,“较天下盈虚出入,量入以制用。划剔蠹,簿书纪纲,纤悉皆可法”。
翰林学士,是古代官名。学士始设于南北朝,唐初常以名儒学士起草诏令而无名号。唐玄宗时,翰林学士成为皇帝心腹,常常能升为宰相。
北宋时期翰林学士承唐制,仍掌制诰。此后地位渐低,然相沿至明清,拜相者一般皆为翰林学士之职。明代,翰林学士作为翰林院的最高长官,主管文翰,并备皇帝咨询,实权已相当于丞相。清以翰林掌院学士为翰林院长官,无单称翰林学士官。
三司使是唐代中期以后,财务行政渐趋繁杂,乃特简大臣分判度支、户部、及充任盐铁转运使,分别管理财政收支、租赋与盐铁专卖事务。
后唐明宗亍天成元年(公元926年)委任宰相一人专判度支、户部与盐铁转运使事务。长兴元年(公元930年),三使并为一使,称三司使,总揽财政收支,租赋及盐铁专卖事务。
北宋沿设,三司使掌全国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支,为中央最高财政长官,号称“计相”。宋神宗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改官制,三司使职掌归并于户部尚书。
三司的设立最初是为了分割宰相的财权,有利于君主的加强,但与中央集权无关。后来三司是一个几乎无所不管的部门,它的职权范围涉及了原来的兵户工礼吏部的事务,甚至连监察部门的职权也受到了侵犯,而且还包办了地方州县的所有财政事务。
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权利的过分集中,虽然在开始的时候能最大限度地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的能力,但时间久了必然导致机构的过分臃肿,行政效率低下。
这种垄断全国经济命脉的局面,不符合宋朝统治者分权制衡,防止任何一种势力做大的建国理念所以,非改不可。元丰改制后,将三司侵夺各部门的职权重新归还给了各部,其中最大的财政权归属户部。
三司使是个有权利的职位,蔡襄也做得很好,但是蔡襄提出改革而宋英宗不同意,于是被任免。蔡襄撰《国论要目》一文,阐述改革主张,提出择官、任才、去冗、辨邪佞、正刑、抑兼并、富国强兵的改革方案。英宗不但不采纳,反而夺其三司使职。蔡襄在朝廷难于容身,请求外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