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5月5日,卓长仁、姜洪军与四名同伙在万米高空,用对准了中国民航296号客机机长王仪轩,此时飞机上已有两名机组人员遭受枪伤,胁迫之下,这架原本计划从沈阳东塔机场飞往上海的飞机迫降于南(韩国)(1992年,中韩建交公报签署,随后称其为韩国)。
春川机场,飞机上共有105人,其中机组人员9人,乘客中有3名日本人。一时间,举国震动,此为中国劫机“第一案”。
6人武力劫机“不听命令要叫全机同归于尽”
1983年5月16日,劫机事件发生11天后,中国民航局局长沈图在有100多名中外记者参加的招待会上,介绍了中国民航296号三叉戟客机被武力劫持,以及中国民航工作组赴韩国处理这一事件的情况。
记者招待会上,296号客机机长王仪轩就坐在沈图旁边。据新华社报道,如今已经是东北航空公司董事长的王仪轩当时回忆事件经过时说,5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他驾驶的296号三叉戟客机正在按照正常的航线平稳地飞行,当飞机飞临山东半岛的海面上空时,混在旅客中的以卓长仁为主凶的6名劫机者,突然冲到飞机的驾驶舱前,朝紧闭的驾驶舱舱门开枪,随即踢开舱门,持枪闯入驾驶舱,对着驾驶舱内的机组人员射击。
王仪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曾表示,卓长仁等劫机罪犯拥有2支7.60口径的,在劫机过程中总共开过8枪。296号客机当天上午8时15分由沈阳起飞,升空不久因机件故障飞回沈阳检修,10时47分再度起飞,11时32分在大连上空被劫持,13时59分飞越“三八线”,14时10分降落在春川机场。
王仪轩和乘务员程梅事后都谈到,劫机者把枪口对准正、副驾驶两人的脑袋两侧后边,胁迫飞机降低高度,改变航向,并曾凶恶地表示“不听命令,我要叫你全机同归于尽。”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卓长仁等人多次用指着王仪轩的头,强行乱推驾驶杆,使飞机忽升、忽降,从9000米的高度骤然降到离海平面只有600米,造成剧烈颠簸,随时都可能机毁人亡。
迫降韩国罪犯控制飞机8小时后缴械
飞机进入韩国上空后,韩用飞机起飞拦截,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降落在韩国的春川机场。飞机降落后,6名罪犯武装控制飞机和人员近8个小时之久,最后向韩国当局缴械,机组和旅客才摆脱人质状态。
中方同韩国方面于10日签署了同意把旅客、机组和飞机送返中国的备忘录。
当天下午,全体中国旅客和9名机组人员回到上海。回国人员在抵达上海虹桥机场时,受到200多人的热烈欢迎,当时的副秘书长、民航总局副局长、上海市副市长均前来接机。
一位旅客在下飞机时对媒体说:“在汉城,有人问我们愿意到哪里去?我们毫不犹豫地回答:一定要回到祖国!”也正是这个时候,降落在春川机场的296号客机已经飞往首尔金浦国际机场,几天后回国。
门事后通报,6名武装劫机者分别是:卓长仁(原为辽宁省机电设备公司统配产品科汽车计划员)、姜洪军、安卫建(两人原为沈阳体育学院的工作人员)、王彦大(原为沈阳市于洪区陵东公社上岗大队第四生产队金属结构厂业务员)、吴云飞(原是广东省琼海县温泉公社农场工人)、高东平(卓长仁姘妇),他们均为犯有盗窃弹药、伪造证件、投机等罪行的刑事犯罪分子。
然而,关于6名罪犯的处理,双方没有取得一致意见。中国方面坚持,卓长仁等6名罪犯在劫机以前已犯了窃枪潜逃等罪行,而且武力劫持民航飞机是国际上公认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因此要求韩国当局将6名劫机罪犯交由中国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韩国方面则表示要按他们的法律处理。
然而事件发生之后,当局公然称赞劫机罪行为“起义”,并表示“欢迎机上人员赴台”,当局频繁活动,对韩国当局施加压力,计划派遣一个由18人组成的所谓“律师代表团”飞赴首尔,企图把6名劫机罪犯遣送至。
在各方博弈之下,5月22日韩国最高法院对卓长仁等6名罪犯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对他们分别判处四至六年徒刑的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