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种系统观,古人把宇宙万物根据其特征划分成火、水、木、金、土五大类(七政的次序),统称“五行”。五行并非指具体的五种单一的事物,而是对宇宙间万事万物的五种不同属性的抽象概括。
如果说阴阳是古代的对立统一学说,那么五行可以说是一种原始的系统论。五行学说认为,大自然的现象由“火、水、木、金、土”这五种气的变化所总括,不但影响到人的命运,同时也使宇宙万物循环不已;它强调整体概念,描绘了事物的结构关系和运动形式。
五行和阴阳一样,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成分,涉及到中医学、堪舆、命理、相术和占卜等方面。
出处及本义
现在说木火土金水的五行者,一般上溯至《尚书?洪范》: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
”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前副所长陈久金在关于彝族十月历的研究基础上,梳理大量相关古代文献,得出“五行即五时”的结论,五行即古人说的五时、五节、五辰,本是季节、节气的概念:
五行中“行”字的涵义是行动,而不是物质,五行就是五种不同气的运动,而气即指节气。由此可见,五行原来的意义是天地阴阳之气的运行,亦即五个季节的变化。……
早期的五行决不是单纯地指五种物质材料,也不是指一种抽象的哲学概念,而是指一年中的五时或五季。四时之说是后起的,在此之前只有五行而无四时。这说明在上古时代曾经存在一种一年分为五时或五季的历法系统,即十月太阳历。
关于《洪范》五行,有学者质疑,若“初一曰五行”之“五行”系历法含义,则其与后文所叙岁、月、日、星辰、历数的“次四曰协用五纪”有冲突,即“九畴”中“五行—五纪”两畴有重叠,故《洪范》后两“五行”当全为五材义而用字非“五材”。《洪范》“初一曰五行”之“五行”,系由“五材”所讹,秦汉时邹衍式金木水火土五德说已泛滥成大,《尚书》在传抄中发生“五材→五行”之改夺亦属可能。
历史
中国西周末年,已经有了一种五材说。从《国语·郑语》“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万物”和《左传》“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到《尚书·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的记载,开始把五行属性抽象出来,推演到其他事物,构成一个固定的组合形式。
在战国晚期邹衍提出了五行相胜(克)相生的思想(用来说明王朝统治的趋势),且已把胜(克)、生的次序固定下来,形成了事物之间相互关联的模式,自发地体现了事物内部的结构关系及其整体把握的思想。就在这个时期,《内经》把五行学说应用于医学,这对研究和整理古代人民积累的大量临床经验,形成中医特有的理论体系,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荀子将子思和孟轲的学派统称为五行,并加以严厉的批评。1998年9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庞朴根据马王堆帛书和郭店楚简的内容研究指出,子思所谓五行指的是“仁义礼智信”或“仁义礼智圣”这五种德行;这五种德行,后来又合称为“五常”。
汉代思想家董仲舒认为,木代表仁、火代表礼、土代表信、金代表义、水代表智。
中国哲学史上的五行思想类别,综合列举如下:
1. 指五种行为原则,疑为荀子所持。
2. 指五种物性,如《尚书·洪范》及周子太极图说所持。
3. 指人类生活上的五种必须的物质条件,如《左传》里蔡墨所持。
4. 为分类学上的五种分类原则,如《吕氏春秋》所持。
5. 指借着阴阳二气之流动而存在的五种“存在形式”,如《白虎通》及《黄帝内经》素问所持。
6. 指植物、火炎、泥土、金属及流水。它们的象征意义分别为生机兴发,活动或变化,孕育或培植,禁制与伏藏。此为萧吉所持。
五行模式
五行可分为生克五行和五方五行两种模式。
生克五行
* 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 五行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以“比相生、间相胜”的原则形成生克五行模式。因两两之间总会存在“相生”或“相克”的关系,故五行之间无主次之分,地位对等。
与中国王朝更迭的关系
战国时代齐国人邹衍发展了阴阳学派,并提出王朝更迭与五行生克循环之间的联系。邹衍将“五行”推演为代表王朝运数的“五德”,认为五行的循环不仅代表着季节的更替、更是预示着王朝的兴衰与更迭。邹衍将从黄帝到夏、商、周之间的所有朝代更替都解释为五德的循环相胜,认为当一个新的王朝即将兴起之时,上天必会降下与代表着新王朝德运的瑞应征兆,以预示着旧王朝的谢幕和新一轮王朝循环的开启。例如,当殷商的金德式微、姬周德火德兴起之时,邹衍如是描述上天的瑞应:
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
以邹衍的五德说来论证王朝正统性的传统滥觞自秦朝。据《史记·封禅书》记载:“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龙自然是帝王的象征,而黑色则是水德之色,由是太史公云“此其水德之瑞”。由于周居火德,根据邹衍的理论推演,水克火,秦居水德恰好印证了秦将代周而得天下。据《始皇本纪》载,为了宣扬新朝的德运,秦始皇登基改元后立即宣布改服色为黑,由是“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
秦亡汉兴后,虽然新兴的汉王朝沿用了五德理论来解释其王朝正统,但朝野之中对汉朝究竟当居何德运、尚何服色一直争论不休。高祖建国之初,曾宣布汉承秦之水德、尚黑色。但以公孙臣等为代表的一派认为,宣布汉当居克秦之水德的土德。虽然此提议遭到了丞相张苍的反对,但到了武帝太初元年,汉朝终于改朔易服,宣布汉居土德、尚。而到新莽代汉之时,刘向、刘歆父子的新五德说盛行,不但推翻了邹衍建立的从远古到周的王朝德运次序,更是提出了新的王朝德运理论:新王朝的德运当由旧王朝所生,而非旧王朝的德运为新王朝所克。根据刘氏父子的说法,汉当居火德、尚红色,火生土,所以代替汉朝的王莽新朝当居土德、尚。此后,中国王朝更迭大多以五德相生来推演。
中医学之五行
五行在中医学有特殊含义。
* “金曰从革”,代表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在为肺(脏)和大肠(腑)。
* “水曰润下”,代表了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的性质,在为肾(脏)和膀胱(腑)。
* “木曰曲直”,代表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的功能,在为肝(脏)和胆(腑)。
* “火曰炎上”,代表了温热、向上等性质,在为心(脏)和小肠(腑)。
* “土曰稼穑”,代表了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在为脾(脏)和胃(腑)。
肝脏主宰愤怒,过分愤怒会伤肝脏; 心脏主宰喜乐,过分喜乐会伤心脏; 脾脏主宰考虑及担忧,过分思虑会伤脾脏; 肺主宰悲伤,过分悲伤会伤肺; 肾主宰恐惧与惊燥,过分恐惧会伤肾。
五方五行
五方对应五行:东方木、南方火、中央土、西方金、北方水。此模式下,中央土与四方不处于同一个层面,有控制四方之意。
生成数
《易传·系辞》:“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这里说了十个数,一至五,是五个生数,五个生数各与五合而得六至十,是谓五个成数。
汉代经学家对这十个数有一定的解释。如郑玄说:“《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五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为后。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阳无偶,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与天五并。”
但有文章指,五行数到“九”为止,《系辞》的“天地之数”并不是指五行生成数。“土有成数十”是阴阳思想进入五行学说的结果。
五行分类
阴阳
“以阴阳言之,大阴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臧,乃可称。水润下。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
大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礼者齐,齐者平,故为衡也。
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秋,胆也,物呙敛,乃成孰。金从革,改更也。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也。
少阳者,东方。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木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为规也。
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四季。土稼啬蕃息。信者诚,诚者直,故为绳也。
五则揆物,有轻重圜方平直阴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
——《汉书 律历志》
* 《汉书 律历志》另有记载:“太极中央元气”,故中央土可看作是太极。
八卦
汉代学者李君明(后世称京房)首创的八宫卦,提出后天八卦与五行如下对应关系:震、巽为木,离为火,坤、艮为土,兑、乾为金,坎为水。
干支
《淮南子 天文训》:“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水也。”其中四季即丑、辰、未、戌。
表中有阴阳之分的是天干和地支,五行原本就被用来表示阴阳二气消长过程中的不同状态,所以五行本身不应再分阴阳。平时经常听到的“甲为阳木”、“巳为阴火”等说法,其实是把干支的阴阳和五行两种属性合在一起表示,而不是木有“阳木”、“阴木”的区别。
其他中国传统文化
中医
→ 阴阳 → 八卦
如果说阴阳是古代的对立统一学说,那么五行可以说是一种原始的系统论。五行学说认为,大自然的现象由“火、水、木、金、土”这五种气的变化所总括,不但影响到人的命运,同时也使宇宙万物循环不已;它强调整体概念,描绘了事物的结构关系和运动形式。
五行和阴阳一样,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成分,涉及到中医学、堪舆、命理、相术和占卜等方面。
出处及本义
现在说木火土金水的五行者,一般上溯至《尚书?洪范》: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
”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前副所长陈久金在关于彝族十月历的研究基础上,梳理大量相关古代文献,得出“五行即五时”的结论,五行即古人说的五时、五节、五辰,本是季节、节气的概念:
五行中“行”字的涵义是行动,而不是物质,五行就是五种不同气的运动,而气即指节气。由此可见,五行原来的意义是天地阴阳之气的运行,亦即五个季节的变化。……
早期的五行决不是单纯地指五种物质材料,也不是指一种抽象的哲学概念,而是指一年中的五时或五季。四时之说是后起的,在此之前只有五行而无四时。这说明在上古时代曾经存在一种一年分为五时或五季的历法系统,即十月太阳历。
关于《洪范》五行,有学者质疑,若“初一曰五行”之“五行”系历法含义,则其与后文所叙岁、月、日、星辰、历数的“次四曰协用五纪”有冲突,即“九畴”中“五行—五纪”两畴有重叠,故《洪范》后两“五行”当全为五材义而用字非“五材”。《洪范》“初一曰五行”之“五行”,系由“五材”所讹,秦汉时邹衍式金木水火土五德说已泛滥成大,《尚书》在传抄中发生“五材→五行”之改夺亦属可能。
历史
中国西周末年,已经有了一种五材说。从《国语·郑语》“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万物”和《左传》“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到《尚书·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的记载,开始把五行属性抽象出来,推演到其他事物,构成一个固定的组合形式。
在战国晚期邹衍提出了五行相胜(克)相生的思想(用来说明王朝统治的趋势),且已把胜(克)、生的次序固定下来,形成了事物之间相互关联的模式,自发地体现了事物内部的结构关系及其整体把握的思想。就在这个时期,《内经》把五行学说应用于医学,这对研究和整理古代人民积累的大量临床经验,形成中医特有的理论体系,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荀子将子思和孟轲的学派统称为五行,并加以严厉的批评。1998年9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庞朴根据马王堆帛书和郭店楚简的内容研究指出,子思所谓五行指的是“仁义礼智信”或“仁义礼智圣”这五种德行;这五种德行,后来又合称为“五常”。
汉代思想家董仲舒认为,木代表仁、火代表礼、土代表信、金代表义、水代表智。
中国哲学史上的五行思想类别,综合列举如下:
1. 指五种行为原则,疑为荀子所持。
2. 指五种物性,如《尚书·洪范》及周子太极图说所持。
3. 指人类生活上的五种必须的物质条件,如《左传》里蔡墨所持。
4. 为分类学上的五种分类原则,如《吕氏春秋》所持。
5. 指借着阴阳二气之流动而存在的五种“存在形式”,如《白虎通》及《黄帝内经》素问所持。
6. 指植物、火炎、泥土、金属及流水。它们的象征意义分别为生机兴发,活动或变化,孕育或培植,禁制与伏藏。此为萧吉所持。
五行模式
五行可分为生克五行和五方五行两种模式。
生克五行
* 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 五行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以“比相生、间相胜”的原则形成生克五行模式。因两两之间总会存在“相生”或“相克”的关系,故五行之间无主次之分,地位对等。
与中国王朝更迭的关系
战国时代齐国人邹衍发展了阴阳学派,并提出王朝更迭与五行生克循环之间的联系。邹衍将“五行”推演为代表王朝运数的“五德”,认为五行的循环不仅代表着季节的更替、更是预示着王朝的兴衰与更迭。邹衍将从黄帝到夏、商、周之间的所有朝代更替都解释为五德的循环相胜,认为当一个新的王朝即将兴起之时,上天必会降下与代表着新王朝德运的瑞应征兆,以预示着旧王朝的谢幕和新一轮王朝循环的开启。例如,当殷商的金德式微、姬周德火德兴起之时,邹衍如是描述上天的瑞应:
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
以邹衍的五德说来论证王朝正统性的传统滥觞自秦朝。据《史记·封禅书》记载:“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龙自然是帝王的象征,而黑色则是水德之色,由是太史公云“此其水德之瑞”。由于周居火德,根据邹衍的理论推演,水克火,秦居水德恰好印证了秦将代周而得天下。据《始皇本纪》载,为了宣扬新朝的德运,秦始皇登基改元后立即宣布改服色为黑,由是“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
秦亡汉兴后,虽然新兴的汉王朝沿用了五德理论来解释其王朝正统,但朝野之中对汉朝究竟当居何德运、尚何服色一直争论不休。高祖建国之初,曾宣布汉承秦之水德、尚黑色。但以公孙臣等为代表的一派认为,宣布汉当居克秦之水德的土德。虽然此提议遭到了丞相张苍的反对,但到了武帝太初元年,汉朝终于改朔易服,宣布汉居土德、尚。而到新莽代汉之时,刘向、刘歆父子的新五德说盛行,不但推翻了邹衍建立的从远古到周的王朝德运次序,更是提出了新的王朝德运理论:新王朝的德运当由旧王朝所生,而非旧王朝的德运为新王朝所克。根据刘氏父子的说法,汉当居火德、尚红色,火生土,所以代替汉朝的王莽新朝当居土德、尚。此后,中国王朝更迭大多以五德相生来推演。
中医学之五行
五行在中医学有特殊含义。
* “金曰从革”,代表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在为肺(脏)和大肠(腑)。
* “水曰润下”,代表了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的性质,在为肾(脏)和膀胱(腑)。
* “木曰曲直”,代表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的功能,在为肝(脏)和胆(腑)。
* “火曰炎上”,代表了温热、向上等性质,在为心(脏)和小肠(腑)。
* “土曰稼穑”,代表了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在为脾(脏)和胃(腑)。
肝脏主宰愤怒,过分愤怒会伤肝脏; 心脏主宰喜乐,过分喜乐会伤心脏; 脾脏主宰考虑及担忧,过分思虑会伤脾脏; 肺主宰悲伤,过分悲伤会伤肺; 肾主宰恐惧与惊燥,过分恐惧会伤肾。
五方五行
五方对应五行:东方木、南方火、中央土、西方金、北方水。此模式下,中央土与四方不处于同一个层面,有控制四方之意。
生成数
《易传·系辞》:“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这里说了十个数,一至五,是五个生数,五个生数各与五合而得六至十,是谓五个成数。
汉代经学家对这十个数有一定的解释。如郑玄说:“《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五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为后。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阳无偶,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与天五并。”
但有文章指,五行数到“九”为止,《系辞》的“天地之数”并不是指五行生成数。“土有成数十”是阴阳思想进入五行学说的结果。
五行分类
阴阳
“以阴阳言之,大阴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臧,乃可称。水润下。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
大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礼者齐,齐者平,故为衡也。
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秋,胆也,物呙敛,乃成孰。金从革,改更也。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也。
少阳者,东方。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木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为规也。
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四季。土稼啬蕃息。信者诚,诚者直,故为绳也。
五则揆物,有轻重圜方平直阴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
——《汉书 律历志》
* 《汉书 律历志》另有记载:“太极中央元气”,故中央土可看作是太极。
八卦
汉代学者李君明(后世称京房)首创的八宫卦,提出后天八卦与五行如下对应关系:震、巽为木,离为火,坤、艮为土,兑、乾为金,坎为水。
干支
《淮南子 天文训》:“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水也。”其中四季即丑、辰、未、戌。
表中有阴阳之分的是天干和地支,五行原本就被用来表示阴阳二气消长过程中的不同状态,所以五行本身不应再分阴阳。平时经常听到的“甲为阳木”、“巳为阴火”等说法,其实是把干支的阴阳和五行两种属性合在一起表示,而不是木有“阳木”、“阴木”的区别。
其他中国传统文化
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
五材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五方 | 东 | 南 | 中 | 西 | 北 |
五色 | 青 | 赤 | 黄 | 白 | 黑 |
五季 | 春 | 夏 | 长夏(季夏) 每季末月 四立前十八日 | 秋 | 冬 |
五时 | 平旦 | 日中 | 日西 | 日入 | 夜半 |
星期 | 星期四 | 星期二 | 星期六 | 星期五 | 星期三 |
五帝 | 太皞 (青帝) | 炎帝 (赤帝) | 黄帝 | 少昊 (白帝) | 颛顼 (玄帝) |
五神/五佐 | 句芒 | 祝融 | 后土 | 蓐收 | 玄冥 |
五节 | 新年 | 上巳 | 端午 | 七夕 | 重阳 |
五星 | 岁星 | 荧惑 | 镇星 | 太白 | 辰星 |
五兽 | 青龙 | 朱雀 | 黄龙 勾陈(麒麟)、螣蛇 | 白虎 | 玄武 |
五畜 | 狗 | 羊 | 牛 | 鸡 | 猪 |
五器 | 规 | 衡 | 绳 | 矩 | 权 |
五虫 | 鳞 | 羽 | 倮 | 毛 | 介 |
五音 | 角 | 徵 | 宫 | 商 | 羽 |
五数 | 八 | 七 | 五 | 九 | 六 |
五味 | 酸 | 苦 | 甘 | 辛 | 咸 |
五臭 | 膻 | 焦 | 香 | 腥 | 朽 |
五祀 | 户 | 灶 | 中霤 | 门 | 行/井 |
五常 | 仁 | 礼 | 信 | 义 | 智 |
五经 | 《乐》 | 《礼》 | 《诗》 | 《书》 | 《易》 |
八卦 | 震卦,巽卦 | 离卦 | 艮卦,坤卦 | 乾卦,兑卦 | 坎卦 |
五觉 | 色 | 触 | 味 | 香 | 声 |
五志 | 怒 | 喜 | 思 | 悲 | 恐 |
中医
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
五味 | 酸 | 苦 | 甘 | 辛 | 咸 |
五脏 | 肝 | 心 | 脾 | 肺 | 肾 |
五腑 | 胆 | 小肠 | 胃 | 大肠 | 膀胱 |
病位 | 颈项 | 胸胁 | 脊 | 肩背 | 腰股 |
五体 | 筋 | 脉 | 肉 | 皮毛 | 骨 |
五声 | 呼 | 笑 | 歌 | 哭 | 呻 |
变动 | 握 | 忧 | 哕 | 咳 | 栗 |
五官 | 目 | 舌 | 口 | 鼻 | 耳 |
五觉 | 色 | 味 | 谷 | 臭 | 音 |
五志 | 怒 | 喜 | 思 | 悲 | 恐 |
五荣/五华 | 爪 | 面 | 唇 | 毛 | 发 |
五谷 | 麻 | 麦 | 稷 | 黍 | 菽 |
五果 | 李 | 杏 | 枣 | 桃 | 栗 |
五畜 | 犬 | 羊 | 牛 | 鸡 | 彘 |
五菜 | 韭 | 薤 | 葵 | 葱 | 藿 |
五恶 | 风 | 热 | 湿 | 燥 | 寒 |
五液 | 泪 | 汗 | 涎 | 涕 | 唾 |
五走/五味所禁 | 筋 | 血 | 肉 | 气 | 骨 |
五劳 | 久行伤筋 | 久视伤血 | 久坐伤肉 | 久卧伤气 | 久立伤骨 |
五藏 | 魂 | 神 | 意 | 魄 | 志 |
五脉 | 弦 | 钩 | 代 | 毛 | 石 |
五化 | 生 | 长 | 化 | 收 | 藏 |
五指 | 食指 | 中指 | 大拇指 | 无名指 | 小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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