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食,现在往往是素食的代称。原本指的是“过午不食”,过午不食从字面理解就是过了中午或午时(上午11时到下午1时)直到次日黎明都不再进食了,可说是一种断食。斋食最早来源于佛教,是释迦佛为出家比丘制定的戒律,在律部更常见的说法叫“不非时食”。
词语释意
斋食则是宗教术语,对于原始佛教来说,“斋”主要是“不非时食”,俗称“过午不食”,意思是在日出到中午才吃东西,食物的内容是什么都无所谓,过了午时就不允许吃东西。不管是吃素也罢,吃荤也罢,只要是过午不食就算是吃斋了。斋食对于佛教来说是很重要的事情,是八戒、十斋日戒和头陀行之一,为当时僧侣绝对必须遵守的戒律。其他宗教也有类似的斋戒。
缘由
《增一阿含经》云:迦留陀夷向暮日入,着衣持钵,入城乞食。尔时极为暗冥,时迦留陀夷渐渐至长者家。又彼长者妇怀妊,闻沙门在外乞食,即自持饭出惠施之。然迦留陀夷颜色极黑,又彼时天欲降雨,处处曳电,尔时,长者妇出门见沙门颜色极黑,即时惊怖乃呼,是鬼,自便称唤,咄哉,见鬼。即时伤胎儿,寻命终。由此因缘,佛遂立过午不食之制。
各佛教教派饮食观点
部派佛教的观点
佛教提倡不杀生,但一般允许食用三净肉。 《四分律》第四十二卷中规定:
有如此三事因缘不净肉。我说不应食。若见为我故杀。若从可信人边闻为我故杀。若见家中有头有皮有毛。若见有脚血。又复此人能作十恶业常是杀者。能为我故杀。如是三种因缘不清净肉不应食。有三种净肉应食。若不故见不故闻不故疑应食。若不见为我故杀。不闻为我故杀。若不见家中有头脚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杀者。
《五分律》第二十二卷中也记载了释迦牟尼如此定义三净肉,并亲自鼓励食用的例子:
有一将军名曰师子。是尼犍……将军知佛受已。还归其家敕市买人。此间所有死肉莫计贵贱尽皆买之。如教悉买。通夜办种种美食。晨朝敷座自往白佛。食具已办唯圣知时。佛与比丘僧前后围绕往到其家就座而坐。将军手自下食欢喜不乱。时诸尼犍。闻师子将军请佛及僧极设肴膳。生嫉妒心。即于街巷穷力唱言。师子将军叛师无义。今乃反事沙门瞿昙。手杀牛羊而以供养。诸比丘闻不敢食。师子将军胡跪白佛。此诸尼犍长夜毁佛。我今乃至绝命终不故杀。愿敕比丘勿生嫌疑。自恣饱食。佛即告诸比丘。随意饱食。食毕行水。取小床于佛前坐。佛为如前说随喜偈从坐起去。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告诸比丘。有三种肉不得食。若见若闻若疑。见者。自见为己杀。闻者。从可信人闻为己杀。疑者。疑为己杀。若不见不闻不疑。是为净肉。听随意食若为比丘杀。比丘及沙弥不应食。听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食。若为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杀亦如之。
目前南传佛教仍然采取可食三净肉这个观点。
大乘佛教的观点
大乘佛教中认为去除五辛之后才是真正的素食。中国佛教认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食用奶制品,但平时不主张喝奶及食用奶制品。不食蛋。虽然酒为谷类或水果制成,但因为喝酒会乱性,故不可食用。
大乘佛教有的认为三净肉是帮助初信者过渡到素食的权宜之计,有的则根本禁止食用三净肉。《楞严经》第六卷中佛告阿难:
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
汉传佛教的斋戒为长期斋戒,主要为不杀生、不食肉、不茹荤、不饮酒、不接触性相关的事物(典籍上多作“不近女色”)。中国佛茹素的制度为梁武帝所创,520年梁武帝根据《大般涅盘经》要求佛教僧侣全面禁止肉食,当时曾遭到佛的反对,称“律中无断肉及忏悔食肉之法”,但后来逐渐为中国汉族佛所接受。
藏传佛教的主要流传地青藏高原气候严酷,食物稀缺,尤其蔬菜在整个藏区普遍极度缺乏,除极个别的仁波切,大多保持了食肉的习惯,肉食多为回族供应[来源请求],在家人会用牛羊肉供养僧人。
日本佛教在明治维新前除净土真宗可肉食妻带外,教派皆禁止食肉,明治年间废佛毁释后,僧人肉食妻带解禁,除极个别僧人不食肉外,日本佛教各派肉食妻带已成常态。
提婆达多派的观点
提婆达多派崇尚苦行,主张完全素食,不食用肉类、鱼类、牛乳和盐。提婆达多主张不食用任何肉类,是佛教史上最早提倡纯素食主义者。但释迦牟尼则认为可以食用三净肉,在戒律上的见解不同,引起了僧团。
三净肉
三净肉是一个佛教术语,指信徒可食用没有见到为己而杀、没有听说为己而杀或不怀疑为己而杀的动物之肉类。
还有五净肉的说法,是上述三个加上自然死亡、以及被其他鸟兽杀死食余的肉。九净肉又加上了:第六不为己杀、第七生干(非由汤火而熟)、第八不期遇、第九前已杀。
五辛
由动物制成的食品称之为“腥”,而另有五种辛味植物被称为“荤”。根据《楞严经》记载,佛家五腥为大蒜、小蒜、兴渠、慈葱、茖葱。《梵网经》谓:“五辛,一葱、二薤、三韭、四蒜、五兴渠。”《楞伽经》谓:“五辛,一大蒜、二茖葱、三慈葱、四兰葱、五兴渠。《杂阿含经》注解云:兰葱”非小蒜,木葱。是也。木葱即韭也“。 《本草备要》注解云:”慈葱,冬葱也;茖葱,山葱也;兴渠,西域菜,云即中国之荽。“
禁吃五辛源自于印度古代婆罗门的饮食禁忌,食用葱蒜的主要是贱民阶级,他们被驱逐在城外。
大乘佛教承袭了婆罗门的传统,认为食用荤菜,会增进性欲,召引恶鬼,使天人远离,并使人进入地狱(除非为了治病,否则不可食用)。
五辛均属于植物当中的葱科,这些植物的成分当中都含有大蒜素,当食用这些含有大蒜素的蔬菜后,在血液中会释放一氧化氮,能令血管扩张,放松平滑肌,有改善勃起功能障碍的效果。因此,中国古代中医认为这能治疗,增进性欲。而性欲的产生,又影响到了佛教、道教信徒的修行,并且与其禁欲的基本教义所背离,故为之禁食。
词语释意
斋食则是宗教术语,对于原始佛教来说,“斋”主要是“不非时食”,俗称“过午不食”,意思是在日出到中午才吃东西,食物的内容是什么都无所谓,过了午时就不允许吃东西。不管是吃素也罢,吃荤也罢,只要是过午不食就算是吃斋了。斋食对于佛教来说是很重要的事情,是八戒、十斋日戒和头陀行之一,为当时僧侣绝对必须遵守的戒律。其他宗教也有类似的斋戒。
缘由
《增一阿含经》云:迦留陀夷向暮日入,着衣持钵,入城乞食。尔时极为暗冥,时迦留陀夷渐渐至长者家。又彼长者妇怀妊,闻沙门在外乞食,即自持饭出惠施之。然迦留陀夷颜色极黑,又彼时天欲降雨,处处曳电,尔时,长者妇出门见沙门颜色极黑,即时惊怖乃呼,是鬼,自便称唤,咄哉,见鬼。即时伤胎儿,寻命终。由此因缘,佛遂立过午不食之制。
各佛教教派饮食观点
部派佛教的观点
佛教提倡不杀生,但一般允许食用三净肉。 《四分律》第四十二卷中规定:
有如此三事因缘不净肉。我说不应食。若见为我故杀。若从可信人边闻为我故杀。若见家中有头有皮有毛。若见有脚血。又复此人能作十恶业常是杀者。能为我故杀。如是三种因缘不清净肉不应食。有三种净肉应食。若不故见不故闻不故疑应食。若不见为我故杀。不闻为我故杀。若不见家中有头脚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杀者。
《五分律》第二十二卷中也记载了释迦牟尼如此定义三净肉,并亲自鼓励食用的例子:
有一将军名曰师子。是尼犍……将军知佛受已。还归其家敕市买人。此间所有死肉莫计贵贱尽皆买之。如教悉买。通夜办种种美食。晨朝敷座自往白佛。食具已办唯圣知时。佛与比丘僧前后围绕往到其家就座而坐。将军手自下食欢喜不乱。时诸尼犍。闻师子将军请佛及僧极设肴膳。生嫉妒心。即于街巷穷力唱言。师子将军叛师无义。今乃反事沙门瞿昙。手杀牛羊而以供养。诸比丘闻不敢食。师子将军胡跪白佛。此诸尼犍长夜毁佛。我今乃至绝命终不故杀。愿敕比丘勿生嫌疑。自恣饱食。佛即告诸比丘。随意饱食。食毕行水。取小床于佛前坐。佛为如前说随喜偈从坐起去。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告诸比丘。有三种肉不得食。若见若闻若疑。见者。自见为己杀。闻者。从可信人闻为己杀。疑者。疑为己杀。若不见不闻不疑。是为净肉。听随意食若为比丘杀。比丘及沙弥不应食。听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食。若为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杀亦如之。
目前南传佛教仍然采取可食三净肉这个观点。
大乘佛教的观点
大乘佛教中认为去除五辛之后才是真正的素食。中国佛教认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食用奶制品,但平时不主张喝奶及食用奶制品。不食蛋。虽然酒为谷类或水果制成,但因为喝酒会乱性,故不可食用。
大乘佛教有的认为三净肉是帮助初信者过渡到素食的权宜之计,有的则根本禁止食用三净肉。《楞严经》第六卷中佛告阿难:
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
汉传佛教的斋戒为长期斋戒,主要为不杀生、不食肉、不茹荤、不饮酒、不接触性相关的事物(典籍上多作“不近女色”)。中国佛茹素的制度为梁武帝所创,520年梁武帝根据《大般涅盘经》要求佛教僧侣全面禁止肉食,当时曾遭到佛的反对,称“律中无断肉及忏悔食肉之法”,但后来逐渐为中国汉族佛所接受。
藏传佛教的主要流传地青藏高原气候严酷,食物稀缺,尤其蔬菜在整个藏区普遍极度缺乏,除极个别的仁波切,大多保持了食肉的习惯,肉食多为回族供应[来源请求],在家人会用牛羊肉供养僧人。
日本佛教在明治维新前除净土真宗可肉食妻带外,教派皆禁止食肉,明治年间废佛毁释后,僧人肉食妻带解禁,除极个别僧人不食肉外,日本佛教各派肉食妻带已成常态。
提婆达多派的观点
提婆达多派崇尚苦行,主张完全素食,不食用肉类、鱼类、牛乳和盐。提婆达多主张不食用任何肉类,是佛教史上最早提倡纯素食主义者。但释迦牟尼则认为可以食用三净肉,在戒律上的见解不同,引起了僧团。
三净肉
三净肉是一个佛教术语,指信徒可食用没有见到为己而杀、没有听说为己而杀或不怀疑为己而杀的动物之肉类。
还有五净肉的说法,是上述三个加上自然死亡、以及被其他鸟兽杀死食余的肉。九净肉又加上了:第六不为己杀、第七生干(非由汤火而熟)、第八不期遇、第九前已杀。
五辛
由动物制成的食品称之为“腥”,而另有五种辛味植物被称为“荤”。根据《楞严经》记载,佛家五腥为大蒜、小蒜、兴渠、慈葱、茖葱。《梵网经》谓:“五辛,一葱、二薤、三韭、四蒜、五兴渠。”《楞伽经》谓:“五辛,一大蒜、二茖葱、三慈葱、四兰葱、五兴渠。《杂阿含经》注解云:兰葱”非小蒜,木葱。是也。木葱即韭也“。 《本草备要》注解云:”慈葱,冬葱也;茖葱,山葱也;兴渠,西域菜,云即中国之荽。“
禁吃五辛源自于印度古代婆罗门的饮食禁忌,食用葱蒜的主要是贱民阶级,他们被驱逐在城外。
大乘佛教承袭了婆罗门的传统,认为食用荤菜,会增进性欲,召引恶鬼,使天人远离,并使人进入地狱(除非为了治病,否则不可食用)。
五辛均属于植物当中的葱科,这些植物的成分当中都含有大蒜素,当食用这些含有大蒜素的蔬菜后,在血液中会释放一氧化氮,能令血管扩张,放松平滑肌,有改善勃起功能障碍的效果。因此,中国古代中医认为这能治疗,增进性欲。而性欲的产生,又影响到了佛教、道教信徒的修行,并且与其禁欲的基本教义所背离,故为之禁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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