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的群众运动,虽然手段、策略、技巧日趋娴熟,却始终难以摆脱这样一个“怪圈”:群众运动初期,必须“放手”发动,才能运动起来,一旦运动起来,就难免失控……
王建朗从运动群众到群众运动
(作者:王建朗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黄克武,“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所长)
1920年代的农动,与三四十年代的农村有所不同。三四十年代在苏区或根据地动员农民时,一个重要目标是要汲取农村的人力、物力来支持组织的生存和军事力量的壮大,党需要农民提供兵源,也要靠农民养活。而1920年代没有自己的政权和军队,组织成本和经济负担较小,开展农动的经费,因打着的旗帜,大部由中央或省政当局“埋单”。自身不需要从农村汲取人、财资源,发动农民起来的目标比较单纯。
彭湃在海丰开展农动时,曾遇到一次“凶年减租”与“丰年减租”的选择困境,颇能反映目标与农民目标之异趣。1923年夏秋之交,海丰恰遇水灾和风灾,农田完全失收,农民大起恐慌,要求农会趁机向地主挑战,实行减租运动。然而彭湃却有不同的看法,认为:“农民的解放运动,减租运动,如是因着年凶,是无甚价值的。因为恐他们或竟忘了减租的意义和我们的目的。故有价值,还是要在丰年来减租。”何以凶年减租无价值,丰年减租才有意义?彭湃解释说:“减租是农村阶级斗争的挑战。果然,则凶年减租虽可救死,而田主施惠、佃户感恩,有时反易没却阶级的意识,故无甚价值……反之,丰年减租,则直是农村阶级斗争的挑战,故有价值。”从农民切身利益来说,凶年减租最迫切、最需要,甚至生死攸关;而从党的阶级斗争目标而言,凶年减租没有价值,丰年减租才有意义。
从早期农运的经验看,农民确实不大明白也不大理睬什么“主义”,却相当注意权衡和算计利弊得失,当形势不利时,多迟疑徘徊、消极退缩,而当形势有利时,则勇往直前,甚至胆大妄为。党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越狠,反抗越烈。在群众运动的实践中,其实还有另一种情形:哪里压迫小,阻力小,环境宽松,哪里的群众就容易运动起来。
当然农民一般都缺乏长远眼光,算计的多是眼前得失。他们即使受到豪绅精英的压迫,仍愿意追随那些豪绅精英。因为他们觉得豪绅精英比自己更具有眼光,更会算计利弊得失。如番禺县委在给广东省委的报告中即谈道:“当地贫苦农民往往做事都是要大耕家带头,他们乃敢随之。他们依赖大耕家的心理,非常难以打破。”因此,农动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地方精英的参与,甚至成为参与的主角。乡村地方精英之参加或反对农会,往往会带动一大批农民追随。地方精英可能是小学教师,也可能是小地主或部分豪绅。
豪绅地主对农运的态度,更视形势的变化和自身利益考量为转移,最初往往尽力阻止,势均力敌时顽强抵抗,形势逆转时,选择逃跑或转而组织和加入农会。所以农运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常常告诫要防止豪绅地主混入农会。另一方面,豪绅地主之间的竞争和对抗,也使部分豪绅主动加入农动的行列,转而利用政党的组织资源为自己的目标服务。还没有自己的地盘,力量有限,所以还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识形态推行阶级斗争于农运实践中,为了争取民众,有时不得不妥协,不得不迁就现实。在广东,广东区委就告诫农运特派员说,条件不成熟时不要提出“地主”、“土豪劣绅”等过高的口号,以至于广东很多地方的农运实际上是一帮豪绅地主带领农民与另一帮豪绅地主带领的农民进行斗争。湖南的农动也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乡村小学教师为代表的一批年轻的乡村精英起来既得利益的“土豪劣绅”,夺取乡村政权,实际上是地方精英之间的代际冲突和利益竞争。河南的农动更是如此。因红枪会在河南农村社会具有极大的号召力和组织力,虽然这些红枪会大都掌握在豪绅地主之手,不得不加以利用。所以河南的农动,实际上是红枪会运动,而控制红枪会的豪绅地主,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河南农动的领袖人物。1927年8月河南区委在《河南农运报告》中指出:“河南的农动,十之九是枪会运动”;“枪会首领大多数是土豪劣绅,或土匪流氓,其领导权完全操在土劣手里”;“只注意首领之联络,未积极去抓取群众,所以某一个口号,适于首领利益时,他们也似乎能合[和]我们一致行动,我们同志也便洋洋得意,以为可以领导群众,大吹大擂。但在某一口号不适于首领时,这一首领便带领整个的群众起来”。
所以,1920年代的农动,很难说是单纯的“农民”运动。农运的斗争对象,也不是单纯的“地主”。
在“农动”的大潮中,卷入了各种不同阶层和职业的人群,也充满了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和利益冲突,故而其风貌极其纷繁复杂。
群众运动一般都要经过一个从犹疑、尝试,到兴奋、亢奋的演进过程。最初的发动,总是比较艰难,而一旦启动,并形成一定规模后,就会产生群体感染效应,如同滚雪球般,迅速扩大。到了兴奋阶段,群众高涨,参与规模日趋膨胀,但尚处于理性和可控阶段。一旦进入亢奋狂热阶段,群众越来越非理性,就会出现勒庞所说的“心智归一”现象。
另一方面,当声势浩大以后,怀有各种目的和野心的人难免渗透到运动中来,此时,运动的对抗性力量或降或逃或消失,而运动的组织领导力量往往难以同步增长和跟进。在这种情况下,“运动”群众,转变为群众“运动”,进入“自主性运动”阶段,群众不再听命于组织者,运动也势必偏离组织者最初设计的轨道。组织者也难以通过宣传、教育、说服和解释等手段抑制群众的,强行抑制可能导致与群众的直接冲突,丧失群众的信仰。
广东农运因为环境的变化而尚未发展到“亢奋”阶段即趋于停滞。湖南农运则很完整地呈现了这一过程。湖南农运是随着北伐军事的迅猛推进而爆炸式发展的。在1926年6月至1927年6月一年间,全省农会会员数由三四万猛增到五六百万。在湖南的组织力量虽然最强,但无法与农运同步发展。其结果,最终只能控制县一级农协,对区一级农协还能半控制,到乡一级农协则完全失控。的命令,只能到区,不能到乡。开始阶段,区、乡农协基本由小学教师主持,到后期,乡农协组织迅速膨胀,并为游民贫农所掌控,“他们的组织农协,既不懂什么策略,复无所谓目的”,于是出现了“各地方区农协不服县农协指挥,乡农协不服区农协指挥,各自为政,不相统属现象”。进而导致农运的“过火”。
不仅农运,大时期的工运,也同样出现过严重的“左”倾和“失控”局面。据的描述,工人“提出使企业倒闭的要求,工资加到骇人的程度,自动缩短工作时间至每日四小时以下,随便逮捕人,组织法庭监狱,搜查轮船火车,随便断绝交通,没收分配工厂店铺”。以其领导早期工人运动的经验,总结出这样一条工人运动的“规律”:在环境好、工人有集会自由的情况下,工人就会随心所欲地、无所顾忌地一味冒进,出现过激、过“左”的局面。为此“苦闷欲死”却一直无良策加以解决。
此后的群众运动,虽然手段、策略、技巧日趋娴熟,却始终难以摆脱这样一个“怪圈”:群众运动初期,必须“放手”发动,才能运动起来,一旦运动起来,就难免失控,以至每次群众运动都必“过火”,也总是在“过火”之后,才能着手收束。
选自王建朗 /黄克武主编《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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