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典赤·赡思丁(1211~1279) 中国元代回回家。全名赛典赤·赡思丁·乌马儿(al-Sayyid Shams al-Din‘Umar),今译“赛义德·舍姆斯丁·欧麦尔”。赛典赤意为“先生”、“首领”,指圣裔;赡思丁意为“宗教的太阳”,乌马儿有“长寿”之意。 原籍中亚不花刺(今布哈拉)。赡思丁于13世纪初东迁充任蒙古成吉思汗的帐前侍卫,窝阔台汗即位后,任丰、靖、云内(今大同、呼和浩特一带)的都达鲁花赤,后改任太原、平阳二路达鲁花赤。宪宗时任燕京路总管、采访使。忽必烈即位后,升为燕京路宣抚使。中统二年(1261)拜为中书省平章政事,统理财政,曾兼理发行中统交钞,是历史上首次发行较为正规的纸币,且“尚知限制发行”。一时国库充裕,战事粮饷供应未曾匮乏。 至元元年(1264),出任陕西、四川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后并节制陕西五路四川行枢密院所有大小官属。在陕西3年之内,民户增加3565户,军户增加12255户,税收增加6225钞锭,屯田粮增加9721担,节省和买钞331锭,得朝廷赏银5000两。 至元十一年(1274),赡思丁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为云南设立行省的第一任行政长官。任职期间,改革行政体制,设置郡县,把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改为路、府、州、县,路设总管,府设知府,州设知州,县设县令或县尹。共“为路三十七,府二,属府三,属州五十四,属县四十七,其余甸、寨、军民等府不在此数。”加强了元王朝对云南的中央集权制统治。为发展社会经济,建立军民屯田12处,使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都有显著增加;大力兴修水利,在鄯阐(今昆明)地区筑坝修闸,挖堰开塘,疏浚河水,兴建了农田灌溉系统工程;委任汉官张立道修治滇池,开凿了滇池下游宝象、马料等6条人工河;因云南“无粳稻聚麻,教民播种”,推广稻谷种植,改进养蚕事业,使农桑得以发展,改善交通条件,在至元十三年至十五年间(1276~1278),命乌撒总管爱鲁负责重修从鄯阐经乌蒙(今昭通)到叙州的水陆驿站道路,使该干线成为云南、四川、贵州的交通要道;在云南境内设驿站78处,加强了云南和燕京及中原各地的联系。注意发展文化教育事业,至元十三年在鄯阐五华山修建学校,劝导各族子弟入学,修建孔子庙、明伦堂,宣扬儒学,设立侧景所,观测日月蚀和推算四时节令,设立惠民药局,治疗疾病,供给药物;关念民间疾苦,贷牛种、耕具等,减轻人民负担,百姓“由是远近翕然俱来”。对各少数民族首领采取团结方针,缓和了。处理一般民间纠纷时,持平办理,疏通引导,使之和睦相处,史称他“秉政六年”,“旧政一新”。 赡思丁入云南后,大批回回人随同入滇,是为云南回族的来源,伊斯兰教也随之传人。史称赡思丁为别庵伯尔之裔,即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后裔,亦为宗教世家,对宗教事业十分重视。他在当时的昆明、大理、临安等地相继建立了清真寺。据《马可·波罗游记》载,他曾在押赤(今大理)城中见到有“撒拉逊人或伊斯兰”。相传赡思丁曾在昆明建清真寺12座。今正义路的南城寺和金碧路的永宁寺相传即为他所建。 赡思丁政绩卓著,为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宗教、民族等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逝世后,“百姓巷哭”,人民怀仰,“邦之父老入请诸朝刻石颂功,立庙祀之”。“交趾王遣使者十二人齐经,为文致祭,其辞有‘生我育我,慈父慈母’之语,使者号泣震野。”因其功绩甚伟,世祖诏云南守臣:“尽守赛典赤成规,不得辄改”。 成宗大德元年(1297),朝廷追赠守仁佐运安远济美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赠雍国公,谥忠懿。后晋封咸阳王,改谥忠惠。赡思丁生有5子,长子纳速刺丁,于其父逝世后,曾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次子哈散(今译“哈桑”),为广东道宣慰使都元帅;三子忽辛(今译“侯赛因”),曾任云南行省右丞;四子苫速丁兀默里,为建昌路总管;五子马速忽,为云南诸路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其子孙对云南地区也作出了许多贡献,对回族和伊斯兰教的发展同样起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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