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科举制度简介宋朝是怎样温柔对待那些连续未考中者它就像一位慈祥的老师耐心地指导着每一个求学者前行

在宋朝,科举考试的公平性被视为至关重要。据《文献通考·选举考三》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宋真宗赵恒表达了对科举不公的忧虑,并决定召集所谓“势家子弟”进行单独考试。这一做法便奠定了宋代对于“官二代”的特权政策。

为了实现录取的公平性,宋朝采取了两个关键措施:首先,将名额倾斜向平民和庶族群体,这有助于普通学子获得机遇;其次,是扩大录取名额,使更多人能够通过科举系统进入仕途。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如此,宋初的录取率并不高,每年的进士数量仅有一两十人。但是,当赵光义(太宗)登基后,他大幅增加了录取名额。据《续资治通鉴·宋纪九》,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共有109位进士、207位诸科及格者,被录用的人数达到500人,这在当时是一个创记录。

在这一轮考试之前,赵光义曾经说:“非敢望拔十得五,只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这说明他对选拔人才感到非常迫切。当时参加应试的人数超过5,300,这与赵光义设定的10%左右的录取比例相匹配。这一比例在当时被认为是相当宽松的,即使有大臣如薛居正提出反对意见,如“取人太多,用人太骤”,也未能阻止这一趋势。

事实证明,这种扩招策略是成功的,因为从那批受试者中涌现出许多知名人物和重臣,如后来成为宰相的大吕蒙正,他以第一名进士身份闻名。在没有特殊照顾的情况下,无论如何都难以脱颖而出。

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的科举考试结果更是一例,其进士诸科共计740余人,其中包括900余人的特奏名。此外,还补录350余人的河北地区,以及从落榜生中再次补录500余人的计划。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一个广泛且包容性的选拔体系,为那些未能即刻金榜题名的人提供了第二次机会。

这种特殊待遇可以追溯到早期的一项规定,即凡十五度以上仍未通过者的,可以直接获得本科学位,不必再次参加考试。这是一种少见但明显具有照顾性的破格提拔政策,也可以看作一种恩赐式的入学资格。这一切共同促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教育环境,在这个环境下,人们渴望通过努力学习来改变命运,从而导致参与人口激增。在淳化二年的解试中,就有10万多考生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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