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研究院解密宋朝科举制度宋朝如何温柔对待那些未能连续考中者的学子

在宋朝,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和扩招政策是其录取制度的核心。据《文献通考·选举考三》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宋真宗赵恒表达了对科举不公的关切,并决定召集所谓势家子弟进行特别考试。这一做法逐渐形成了“官二代”独特的“别试”机制。

为了确保公平,宋朝采取了两大措施:首先,将录取名额倾斜给予平民和庶族,让更多普通学子有机会脱颖而出;其次,通过扩招增加录取名额,使更多人才能够被发现和培养。

尽管如此,在早期,宋朝的录取率并不高,每年仅有少数进士被选中。直到太宗赵光义上台后,大幅增加录取名额。在太平兴国二年的考试中,共计500人获奖,这一成绩创下了纪录。赵光义曾表示:“非敢望拔十得五,只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这表明当时选拔人才的情急心情。当年应试者超过5300人,其中大约10%的人才被选中,这在当时是一个相对较高的比例。

事实证明这一策略是成功的,那些被录用的学子包括未来宰相吕蒙正,他以状元之姿崭露头角。在咸平三年的一次考试中,进士诸科共计740多人获奖,而特奏名者更是900余人。此外,还从落榜生中补录500余人。此外,“特奏名”制度也是照顾老考生的恩赐,以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由于这些措施,加上利好的刺激作用,使得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口迅速增长。据统计,在淳化二年的解试中,有10万多考生参与竞争,这使得宋朝成为中国古代最容易金榜题名的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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