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疆域革新废郡设州县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的阴影之下

隋朝疆域辽阔,自灭南陈后,其国度东接辽河之水,北抵大漠之外,西至敦煌古道尽头,南临交趾边陲。大业元年(605年),隋炀帝将林邑纳入版图,使得国家的领土面积达到了惊人的427万平方公里。然而,此举仅持一时,而林邑复独立,大业五年(609年)时,再次吞并吐谷浑、伊吾,将国土面积扩展至约467万平方公里,为其最盛时期。

隋朝在行政区划方面,也经历了两次重大的变革。最初,由于东汉末年的州郡县制已经混乱不堪,隋文帝废除天下郡置,以州县二级制取代旧制,以州直接统治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隋炀帝的改革中,又将这些州改回为郡,并实行严格的郡县二级制。这一制度下,全國共有190个郡和1255个县,每年的最后一个月,各地州长官都需向中央进京述职。而中央政府则通过司隶台官员或别使来巡视地方情况。

历史上的江都、余杭、巴陵、新安等地虽与今人所知的地名相近,但并不完全对应,只能作为参考。在古代,一些重要地区如雍州、梁州、豫州兖州冀州徐青荆扬等,都有自己的行政区域,其中雍州市域包括京兆、冯翊等;梁州市域涵盖汉川、高平;豫州市域覆盖河南及周边地区;兖州市域包含东平及附近地区;冀州市域广泛涉及信都、高阳等多个郡縣。此外,还有荆扬两地,以及其他诸多行政区划组成丰富而错综的地理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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