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历史重点知识中国古代的告老还乡制度与物品考察

在《中国》杂志最新一期上,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是古代官吏因年老多病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一种退休制度。这项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在汉朝时期得到了形成,并在唐朝发展至今。

我国古代的退休制度主要针对官吏,有“致仕”、“致事”、“致政”等称谓。在《春秋公羊传》中记载,“退而致仕”,注释说:“致仕,还禄位于君”,即交换权利于君王。

唐宋时期,“退休”一词开始出现。韩愈的《复志赋序》中提到:“退休于居,作《复志赋》”。宋史中的韩贽传也有“十五年谢绝人事,读书赋诗以自娱”的记载。

此类制度是我国古代官僚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据礼记曲礼所述,大夫七十岁可任职,但后世实际操作往往不按年龄来决定,而是根据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工作能力。此外,如果有疾病或受伤,即使未达到规定年龄,也可以提前申请辞职,如唐朝规定“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

明清两朝则调整为六十岁以上的文武官员都能申请辞职。但即便达到了设定的年龄条件之前,也允许早点请假,如明朝规定若身体衰弱无法从事公务,就可以被勒令提前离职。

告老还乡通常指的是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形,比如因为年迈、多病或者无心于政治而请求归隐田园生活。最著名的例子之一就是晋朝彭泽县令陶渊明,他本人也是一位深爱自然与文学的人物,因其对田园生活的向往而主动请辞返回故乡,从此过上了安静舒适的生活。

除了这些情形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由于客观原因,如体弱多病,无力承担重任,所以选择告别繁华世界回归简单安宁的生活方式。而且这种情况下,不论理由如何,都很难得到拒绝,因为它符合了当时社会对于高级干部提倡的人才流失政策——鼓励有才能又疲惫了的人离开政府岗位,让他们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农业生产、文化创作等,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进步。

总结来说,这些现象反映出一种看似矛盾却又实质上相辅相成的人才资源流动机制:人才从官方机构流出后重新投入到地方社区和个人活动中,对农村经济、文化交流及发展产生积极影响。这也是为什么在某些时候人们会将这看作一种正面的过程,因为它能够维持社会稳定,同时促进各方面资源利用效率,从而实现一个更加均衡与谐调和的地理分布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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