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与故宫的物品简介

在《中国》杂志最新一期上,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是古代官吏以年长多病为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制度。这是一种提前退休的方式,在古代官吏退休系统中占有一席之地。

我国自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就有退休制度,但仅限于官员,如“致仕”、“致事”等。在《春秋公羊传》中记载:“退而致仕”,注释解释说,“致仕,还禄位于君”,即交换权利给君王。这个制度逐渐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到唐朝,再至宋、元、明、清时期得到完善。不过,“退休”这一词汇直到唐宋文籍才出现,比如韩愈在《复志赋序》中提及“退休居居作《复志赋》,《宋史·韩贽传》中记载他十五年后谢绝人事,只读书赋诗自娱。

这项制度是古代官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规定,大夫七十岁便可以离职,但实际操作中并非完全遵循这一标准。汉、唐、宋三朝基本实行七十岁一致仕,但到了明清两朝则规定六十岁以上的文武官员都可以申请辞职。此外,如果由于身体原因或受伤无法继续工作,即使未达到年龄限制也可提前请假。

告老还乡就是那些主动请辞,由于身体状况不允许再任职,而要求提前离开岗位回到家乡的情形。在古代,这类情况相对简单,只要提出申请,便会获得皇帝的批准,如弘治四年的诏令:“愿意告老归隐者,不论年龄,一概准其早 retire”。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中的宰相刘罗锅即是在垂暮之年上奏请求回归故里,最终得到了恩准。

这种主动要求早退主要有三个情景:避免权力斗争,如范蠡;无心于政治生活,如陶渊明;或者因为健康问题难以承担重任,如张翰。当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时,他们就会选择通过告老还乡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和生活状态,从而实现个人价值与追求幸福安宁之间的平衡。

从另一个角度看,告老还乡对于人才资源流出的调节,也可能促进农村经济文化交流和发展,为社会带来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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