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华房价风波中的涨停令帝

在宋朝的治理下,店宅务不仅负责收取租金和修缮闲置房屋,更有一个独特的职能——管理那些因户绝而被没收的房产。这些房产如同公租房一样,成为了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部分,这也是宋朝公共住宿资源的一个重要来源。

然而,住进这些建制化的公共住所并非只限于经济最困难的人群。在那个时代,鳏寡孤独、遭受灾害逃荒的人们通常会得到政府提供的福利和救济,而不是直接安置在这些公租房中。

至于那些完全由政府管理的公租房,其出租价格则是严格控制下的。这意味着,不论市场上如何波动,即便亏本,也要坚持原定价格。一位官员曾提出过一项建议:将公产房纳入私产房市场体系,以其涨幅为准。但这一提议激怒了当时的皇帝宋真宗,他立即发出了强烈谴责,并且早在1007年就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租金增加,说:“增收僦钱,只会给百姓带来烦扰,让它停止。”三年后,他又通过官方文件正式规定,所有公产房必须按原定标准征收租金,无论多少分钱都不能涨价,一旦违反,就要追究官吏责任,将要求涨价的人严厉处罚,不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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