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的锦衣卫中北镇抚司和南镇抚司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南镇抚司主要负责管理锦衣卫内部的法纪和军纪,而北镇抚司则专门审理查明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极其可怕的诏狱,以严苛的刑罚惩治罪犯。
在明代中期,由于权力的集中,南北两镇抚司开始由司礼监太监统领,行使如同钦差般的权力,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相关人犯。为了招纳和规范镇抚司成员,他们设立了五个卫所,并有着复杂的人员等级制度。
然而,这种系统也导致了滥用职权和政治斗争,飞扬跋扈的旗校人利用衙门泄私愤打击异己。而后来设置的东厂、西厂以及内行厂进一步形成了一个特务系统,与朝廷中的其他机构相互牵制。
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厂卫制度加剧了皇权膨胀,使得三法司与刑部几成虚设。在这样的背景下,明朝的一些黑暗面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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