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老北京话在中国历史的各个朝代中留下了什么物证

我翻阅了《宛署杂记》的第十七卷,发现里面记录的都是明代万历年间老北京的方言,我原本以为这些话是满清北方带入北京的,但原来它们是燕赵地区自有的方言,这真是颇有趣味。父亲问我记得两个说法:一个是“大”,一个是“别”(平声)—后两个方言谁还记得?在家里,父母叫自己的儿子“哥哥”,叫女儿“姐姐”;但作为父母称呼自己的儿子女人的用意,现在应该已经消失了吧?代替人称呼为“挂搭僧”–这是什么意思?不明白就叫“乌卢班”—-这个词汇对我来说还是陌生的。说的话不诚实就被称作“溜达”—这类表达现在也没听见过。不理人就叫做“臊不答的”–这个词语确实在北方还时常使用呢!对事情不上紧,就会被形容为“疲不痴”—这个现在也广泛使用啊。物品如果不是新鲜就被称作“曹”—这个词怎么理解呢?把水倒进杯子中,要到极致才能说:“别再倒了,都溜沿了。”我的北方还有一个方言,“浮溜浮溜的”。如果一件事没有头无尾,就会被形容为“齐骨都”—完全无法理解。不齐整的事物则被形容为“零三八五"—这句话我懂一点点。水桶在这里就是个简单的地名而已,被称作“我稍”。至于老鼠,则在这里成了夜行者,被比喻成夜磨子——不过对于这种比喻,我并不太熟悉。我想知道的是,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里,这些古老的话语是否还能听到人们口中的回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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