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遗风老北京话在物品中的生存状态

我翻阅了《宛署杂记》的第十七卷,发现里面记录了许多关于明代万历年间老北京方言的信息。原来很多词汇,我以为是满清北方带入北京的,其实它们是燕赵地区自有的方言,这真是很有趣。

父亲问我:还记得这两个说法吗?一个是“大”,一个是“别(平声)”。在家里,我们叫儿子“哥哥”,女儿“姐姐”;但这些称呼作为父母对孩子的称呼,应该已经不再使用了吧?

我们还有一种习惯,用来替人说话时会叫对方为“挂搭僧”。这是什么意思呢?还有,“乌卢班”这个词,我从没听说过。

如果话语不诚恳,我们就说它“溜达”。这个用法也已经消失了吗?而不理人的话,就被称作“臊不答的”。连我这种北方人偶尔也会用到!

若是不上紧,不着急,不在意,就可以说自己是“疲不痴”的。这一句话现在仍然有人用。

对于物品,如果觉得它没有新鲜感,就可以形容它为“曹”。比如水杯里倒满水到极点,可以说:“别再倒了,都溜沿了。”

我的北方还有一个方言表达方式,“浮溜浮溜的”。

如果某事物有头无尾,就可以形容它为“齐骨都”,完全搞不懂这怎么回事。而且,还有个词,“零三八五”,意思是不齐整,这个我明白。

我们还有一些特定的名词,如把水桶叫做“我稍”,而老鼠则被称作夜磨子。不过,在北京,这个名字似乎并不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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