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宛署杂记》,我偶然发现了第十七卷中的“字民风二”,这段文字记录了明代万历年间老北京的方言。我原以为那些词汇是满清北方带入北京的,但实际上它们是燕赵地区自有的语言,真是令人感到新奇。
父亲提到,还有两个说法:一个大,一个别——后两个方言谁能记得?在家中,父母称呼自己的儿子为“哥哥”,女儿为“姐姐”;然而,这些词汇虽然存在,但作为父母称呼孩子的用意现在应该已经消失了吧?
代替人说话叫做“挂搭僧”——这是什么意思?不明白的是,“乌卢班”这个词怎么解释呢?说话不诚实就被叫作“溜达”—这个表达也已经过时了吗?
不理人就被称作“臊不答的”——这个确实有人用,即使是我身处北方,也偶尔会使用这种表达。不要着急或者没有太多关心的事情,就可以说是“疲不痴”。物品如果不是新的,就会被形容为“曹”。
倒水的时候,如果杯子已满,就会说:“别再倒了,都溜沿了。”我的北方还有一个类似的表达方式:“浮溜浮溜的”。如果某事物只有一部分,而不是完整的话,就可以形容为“齐骨都”。而若是不齐整或乱七八糟,那就是“零三八五”。
此外,水桶还可以叫做“稍”,而老鼠则被比喻成夜间磨盘。但我对这样的比喻并不熟悉。那么,在北京这样一座城市里,这些古老的方言又该如何传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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