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不选朱棣犹如春天的花朵未能遇见最适宜的阳光

他的儿子永乐帝朱棣,在燕王位上通过,推翻了建文帝而登上宝座。这位皇帝对历史的唯一贡献大约只能算是修了《永乐大典》,其残忍与阴损刻毒,与朱元璋相比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永乐的皇位来得不正,这是天下都知道的,但刀把子出政权,当他一旦推翻了他那个文弱倒霉的侄儿,遂开始报复性地建文手下的臣子们。

这些“奸恶”,有的被剥皮,有的被油炸,死得花样别出而又痛苦万状。即使如此,仍是难以消解永乐心中的愤怒,余下最阴毒的一招就是将这些“奸恶”的妻子、女儿、姐姐、妹妹,一律罚做官妓。在史料中明明记载:当时有四个妇人,每日夜,被二十多条汉子看守着,其中年少者都有身孕;除生子的令作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被奏请圣旨。圣旨来了:“由他,不到长大便是个淫贼材儿。”还有铁铉妻杨氏和茅大芳妻张女,都被送到教坊司去,而后张氏旋病故,再次奏请圣旨:“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将狗吃了。”

这两道圣旨,看得人心里发毛,看似圣明之君,却在如何更野蛮地处罚手无寸铁的妇女时也显得特别有创意:每夜令二十多条汉子奸宿一个家破人亡的苦命妇人,一旦死了,则抬去喂狗;才三岁的小姑娘,就决定她长大了“便是个淫贷材儿”。终其明世,大明统治者对知识分子的自由度没有了,即使对于儒者的尊严,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损伤。

除了屡次外,便是那发明于朱元璋的手段——廷杖。当场脱裤打刑,这种刑罚原本始于东汉,得名于三国的东吴,但朱元璋之前的一千年间,都只是一种偶然采用的处罚,最终成了常刑。这一新刑罚首个受用者竟然开国大将朱亮祖,他和他的儿子一起在台上当场活活打死。此后两百多年间,每当坐在高高龙椅上的皇帝拿下喝令声中,大臣们就会被拉下来,当众剥光裤头狠命地打。大臣们挽救国家安危的大计议论无效,只因他们太过虚伪和担忧政治失误。而那些承认嫂夫落水是否援助她的行为,就会引起荒谬的问题。

这种思想一旦成为社会精神主流和时人的道德准则,对人性的恶就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只能暂停,而非根治,如堵不能治水,只有疏才能治水一样。大明近三百年间,从太祖开始传下的残忍一直不曾断绝,它竟然如同传家宝一样在这个猥琐而歹毒家族中流传。

整个过程中,大明以前还保持着一定程度的人格尊严与知识分子的自由度,但到了晚期,这些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损伤。大清继承了一切,并且继续向黑暗发展,其末代皇帝崇祯励精图治,同时也极力杀戮那些误国之臣。但这一切并没有改变国家存亡的大趋势。当伟大的思想家黄宗羲发出震聋发聩的声音:“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但这一切似乎已无法阻止历史进程,他们只能等待着时间带来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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