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阳(1473-1530),明代文学家,字献吉,号空同子。出生于甘肃庆阳,家境贫寒。弘治六年举陕西乡试第一名,次年中进士,因连丧父母守制多年。
直至弘治十一年才出任户部主事,然后转为郎中。在这期间,他与张鹤令发生冲突,被囚于锦衣狱,但后来因势力不足而被释放。正德元年因替尚书韩文写刘瑾奏章被谪山西布政司经历,不久又因他事下狱,但最终得以释放。
刘瑾败亡后,李梦阳复起任原官,并曾任江西提学副使。但他因为替朱宸濠写《阳春书院记》而削籍。
李梦阳对当时诗歌流行的台阁体诗文不满,便倡导复古,以求恢复古代诗歌的真实风貌。他认为宋人主理不主调,因此唐调亦亡,同时也鄙弃了晚唐诗人的作品。他主张古诗学魏晋,而近体学盛唐,其影响很大。
然而,在他的努力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过分强调格调和法式,没有从复古中寻求创新,最终导致刻意模仿、抄袭等弊端。而在晚年的《诗集自序》里,他承认自己的创作并非真品,只是情寡词工。
除了乐府和古诗,还有七律作品,如《台寺夏日》,展现了气象阔大的辞藻,以及蕴含鉴古知今的情思。不过,他的七律并不全都是雄浑健拔之作,有些则兴象飘逸、风味盎然如《舟次》、《春暮》等篇章,用词精警而自然,为读者带来不同的阅读体验。
著有《空同集》共66卷,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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