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在科举制度中,尤其注重公平的原则,以确保每位学子都有机会展现才华。在《文献通考·选举考三》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宋真宗赵恒表达了对科举不公行为的关切:“贡举谤议,前代不免。朕今召所谓势家子弟者,别坐就试。”这直接导致了“官二代”特有的“别试”,为后来的录取政策奠定基础。
在推动科举制度向平民和庶族倾斜方面,宋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这包括扩大录取名额,使得一般学子能够通过考试获得出人头地的机会。此外,由于初期录取率并不高,每年被录取的进士仅一二十人,因此当赵光义即位后,他大幅增加了录取名额。据《续资治通鉴·宋纪九》,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共录500人,是创下记录。
在这一时期进行的人才选拔显示出赵光义急迫的心情,当时参加应试的人数超过5300余人,而他提出的10%左右的录取比例,即当时相当高的一标准。当年的高分生,如吕蒙正,都能因此获得机遇,没有这些改革,他们可能难以脱颖而出。
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的最多一次錄用是740多人的进士诸科,其中特奏名900余人,并且补录500余名落榜者的本科出身,这种照顾性质的“破格錄用”,实则是恩赐给予那些未能按常规途径进入仕途的人们。
由于这样的优惠政策和较宽松的竞争环境,使得宋朝成为中国古代最容易金榜题名的一段历史。在这种利好刺激下,参加考试的人口剧增。例如淳化二年的全国解试考生就达到10万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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