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范围
隋朝自灭南陈后,其疆域东至辽河,北抵大漠,西至敦煌,南达交趾。随着对林邑的吞并,大业元年(605年)其国土面积达到427万平方公里,但不久后林邑复国。此后,再于大业五年(609年)吞并吐谷浑及伊吾,使得隋朝疆域达到极盛,国土面积约为467万平方公里。
2、行政区划
隋朝在行政管理上经历了两次重大变革。最初,其地方分为州、郡和县。在统一天下的基础上,由于州郡县制混乱不堪,隋文帝废除天下所有的郡,并将其改为州县二级制,以州直接管辖县。然而,在隋炀帝时期,这种制度又被更改为直接将所有的州改回成郡,从而实行郡县二级制,其中全国共有190个郡和1255个县。此外,每年的最后一刻,都会有一位长官负责向中央进京述职,被称作朝集使。而中央则派遣司隶台官员或别使进行巡省监督。
江都(扬州)、余杭(杭州)、巴陵(岳阳)、新安(歙县)、彭城(徐州)等地的大致位置并不完全重合,只是供参考。
古代雍州地区包括京兆、冯翊、扶风、安定、大夏等;梁州地区则包含汉川、高平、中原等;豫章以河南、荥阳为中心,还有济阴、襄城等地;兖州境内有东平、新乐、高密与文登;荆楚之地包括江夏、三峡与武当山周边地区,而扬州市下设钟离与淮南,不同地域之间存在差异性。
以上所述各区域构成了古代中国的地理版图,是我们今天研究历史的一部分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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