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科举制度简介宋朝如何温柔对待那些连续未考中者仿佛他们的未来是一场中国历史上的空难需要细心呵护

在宋朝,科举考试的公平性被视为至关重要。据《文献通考·选举考三》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宋真宗赵恒表达了对科举不公的忧虑,并决定召集所谓“势家子弟”进行单独考试。这一做法便奠定了宋代对于“官二代”的特权政策。

为了实现更大的公平,宋朝采取了两项主要措施:首先是倾斜录取名额给平民和庶族,使得普通学子也有机会获得出人头地的机会;其次是扩大招募名额,以增加录取比例。

尽管如此,早期的录取率并非很高,每年的进士仅有数十人。直到太宗赵光义上台,他大幅度增加了录取名额。在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经过一次规模宏大的考试,有109位进士、207位其他科目的人才被选拔出来,加上特奏名和赐同进士出身者的数量,一共达到500人,这一记录在当时极为罕见。

在这次考试之前,赵光义曾经说过:“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可以看出,他对于选拔人才感到迫切。当年的应试者超过5300余人,被錄用的比例约為10%,这一数字在当时属于较高水平,但也引起了一些人的担忧,如薛居正提出了“取人太多,用人太骤”的意见。

事实证明,这种扩招策略是明智的,其中包括后来成为宰相的大吕蒙正,他以第一名的成绩成为状元。如果没有这样的制度支持,那么他的成就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

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是宋朝最大的一次录用活动之一,当时有740多位进士及诸科人员被选中,其中还有900余人的特奏名。此外,还补录500余位落榜者,这也是对旧制的一种调整和优化。

通过这些措施,加上对已有老考生的照顾,比如特奏名制度,即使未能在初次参加科举中成功,也能够获得本科出身,这是一种特殊的情境下的破格录取,也可以称作恩典般的一次机遇,因为这种方式并不常见于其他时代或地区。

由于这些利好政策导致大量学生报名参加考试,在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全国各地参加解试的人数已经达到了10万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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