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与作文长城的五年级探索

在《中国》杂志的最新一期上,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他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为告老还家,是指古代官吏因为年岁已高、多病请求皇帝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一种制度。这是一种允许官员提前退休的方式。

自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于唐朝,并在宋、元、明、清时期得以完善。在唐宋文籍中,“退休”这一词汇首次出现。在韩愈《复志赋序》中就有“退休于居,作《复志赋》”的记载。而在《宋史.韩贽传》中提到:“退休十五年,谢绝人事,读书赋诗以自娱。”

这个制度对于我国古代的官僚体系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官方规定要求大夫七十岁才可以致仕,但到了汉朝和唐朝后,这个年龄限制被降低到了六十岁。但即使达到这个年龄,也可以根据身体状况提前申请辞职,如“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

明朝对此也有所规定,即如果官吏因疾病或者能力不足,可以随时被勒令退休。所以,在我国古代,“告老还乡”就是主动请辞并提前申请辞职,以便早点回归故土生活的情形。

电视剧《宰相刘罗锅》的某个场景也很好地展示了这一点,当宰相刘罗锅上了奏折请求告老还乡,并获得皇帝恩准后,便带着小毛驴返回山东故里。

这种情况下,有三种主要原因导致“告老还乡”的决定:第一,如果官员认为自己无法避免权力斗争,他们可能会选择早点退出;第二,如果他们已经无心于公务,而向往田园生活,那么他们也会选择早点回家;第三,如果因为健康问题无法继续担任重任,他们可能会基于客观条件提出“告病还乡”。

总之,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告老还乡”的制度都提供了一条途径,让那些想要退出政治舞台的人能够安静地度过晚年,同时也为国家节省人力资源,为其他有才华的人提供机会。此外,这样的政策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和文化交流也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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