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逝世后宋朝的通判是如何被皇帝亲自选定一探数据背后的真相

岳飞去世后,宋朝的通判是如何被皇帝亲自选定?一探数据背后的真相。

在宋朝初期,设立通判的本意最初就是想让这个官职对知州、知府起到监察的作用。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说:“宋代初设通判之时,职权几与知州、知府无异,名为佐官,实际是共同负责,甚至还是知州、知府的监视者。”讲得相当准确。

咱们来看看《宋史·职官志》七是怎么说的:“宋初惩五代藩镇之弊,乾德初,下湖南,将始置诸州通判,以刑部郎中贾玭等充。建隆四年,将诏令知府公事并须长吏、通判签议连书,然后方许行下。时大郡置二员,小郡亦特置焉,其广南小州,有试秩通判兼知州者。执掌伴贰郡政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

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都得刺举以闻。这意味着外界要通过文臣来管理地方,这样可以防止地方军阀专横。在关键的时候,比如太宗的弟弟赵廷美被贬到房州时,他就派心腹袁廓作为房州通判监察御史,并赐给他白金三百两,因为这是一件非常敏感的事情,不可以随便处理。

吴越王钱儆归国时,他也是由宋朝派出的接收大员,每次大宴都会给他特别安排席位,“以宠异之”。再往后担任过郓州 知 州 的级别相当高了,而此番任命一个房洲 通 丹,就表面看起来像是“连降”,但其特殊使命则是他和太宗心照不宣的直到赵廷美死在房洲,再回到了朝廷担任更高一级的三司判官。

文章中体现出了 通 丹是个怎样的 官 说他是副职二把手,其实不能算全错,也不能算全对。按照赵匡胤的话来说,他就不信天下有管不了的人和事儿,就看你想不想管了。任何好的制度执行久了都会出现问题需要调整。

最后,我们来总结一下:岳飞逝世后,被选中的这些人通常都不是普通人物,他们经常会因为某些原因而受到重用或者处于关键岗位上。而且,在重要情况下,如当今社会一样,对他们进行选拔和使用往往需要考虑很多因素,而且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从而达到预期效果。但正如历史上的所有事件一样,没有绝对正确或错误,只有适合当下的选择与行动。而对于那些参与其中的人来说,他们的地位和影响力也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化,最终成为历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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