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周和春秋时期,爵位体系主要包括王、公、侯、伯、子、男六等级。明朝的侯爷是一种皇家赐予的贵族称号,它与官职不同,象征着高贵的地位。古代的侯爷往往是皇室成员或国戚,他们享有特殊待遇,与国家同等地位。而在古代社会中,不同等级的侯也各有差别,文官通常不常被封为侯。
一个人的职位地位可以通过拥有官职来衡量。如果一位侯爷同时持有一定的官职,那么他就具有实权,这样的实权者比普通大臣更具影响力。在秦汉时期,《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记载了从左庶长到大庶长的二十多个级别,其中军将们占据了十九至十八级的大部分,而列侯则处于较低一级别。自汉朝以后,许多侯爷只保留爵位,并非真正掌握行政权力,其地位仅次于超品层次的其他高级官员。如果没有附带其他具体职务,那么他们更多的是一种荣誉和尊敬之礼,没有实际上的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