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黄金白银比价的反复考量与朱元璋杀功臣顺序一览表的深层次关联

在我国古代的经济体系中,金银比价的波动对整个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宋朝时期,金银比价相对稳定,但到了明朝初年,这种平衡开始出现破裂。一两黄金与白银之间的换算,从最初的大约一比四到一比五,一直变化至明末甚至达到了一两黄金可兑换十几两白银。这段时间内,外来的白银大量涌入国内,对于商业活动产生了积极作用,但也引发了严重的经济问题,最终导致了明朝经济崩溃。

历史上的具体数据显示,从洪武元年(1368年)起,一两黄金可以兑换五两白银;洪武十九年(1386年),这一比例略微提高至六两;永乐十一年的记录为四点八两,而宣德元年的数值则是七点五。在成化十七年的交易中,一辆黄金能换取七兩白银,此后弘治十五年的价格回落至九兩,再次上升到嘉靖九年的六兩。在隆庆六年的一次交易中,一辆黄金价值八兩,万历四十八年的记录与之相同。而到了崇祯八年,该比例达到了一个高峰,即一辆黄金可兑换十幾兩白銀。这些数字主要来源于《明史》、《明实录》等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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