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酉科场案元朝科举的反复考验

顺治十四年(1657年),清朝发生了一系列科场舞弊案,震惊了整个社会。这些案件包括丁酉顺天乡试案、丁酉江南乡试案和丁酉河南乡试案。这三次事件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为血腥的作弊处罚。

首先,在顺天考场爆发了大型的科场舞弊事件,主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因受贿而受到指控。考试结束后,由于公开的腐败行为,人们纷纷到文庙前哭泣。当时任克溥上书皇帝:“北闱榜发之后,途谣巷议,都有不满怨言,此中弊窦甚多。”调查发现确有其事,因此对李振邺等七人进行了立斩,并没收他们的家产,将一百零八人流放至宁古塔。这种追究到底的手段导致全国范围内有人死去。

紧接着在江南地区,也发生了类似的舞弊事件。在那里,一位举人的儿子因为与某个官员有亲戚关系,便通过非法手段成为举人。这件事激怒了皇帝,因此下令重新考试,以防止舞弊。此次考试环境非常严格,“黄铜之夹棍,腰市之刀”,以至于考生都害怕得无法写下任何东西。当时,有位吴兆骞甚至战栗不能握笔,他说:“焉有吴兆骞而以一举人行贿者乎!”

此次主考官及同僚们遭到了惩罚,被绞刑示众或处决。而其他参与此事的人也遭到了相应的惩罚,其中一些还被责打四十大板并没收家产。即使那些没有直接参与但也因此受牵连的人,如吴兆骞,也不得不承受失去功名和流放宁古塔这样的严厉处分。

这些科场案件共涉及五个省份,即顺天、江南、河南、山东和山西,而学者们普遍认为,这些事件也是清初政府打击汉族士绅的一种手段之一。

随着这三起科场舞弊案件的深入调查和处理,其影响波及远方,对当事人物造成极大的苦难。一位文人的信中如此形容自己在流放中的境遇:“塞外苦寒,四时冰雪。一身飘寄,双鬓渐星。”

最后,不可忽视的是,还有一起河南省度支郎程性诬告主持该省乡试的大臣钱开宗,因“方姓”联宗而将少詹事方拱乾之子方章钺为举人,这也是导致另一起重大科场问题的一个原因。但具体情况待详细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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