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达,山西代州崞县(今原平)人,明朝弥勒教宗教首领。正德初年,与王良、李钺组织宗教反明,被判充军山丹卫。逃出后,更名李午,又被发现,再次发往山丹。随后逃至陕西洛川,传习白莲教,其门庭若市,有献金者破产甘心,或子女或器物皆可奉献。
事起陕北,与邵进禄等起事失败,再更名张寅编立族谱,呈黄白术投靠武定侯郭勋。在嘉靖初年,他任太原卫指挥使,但因仇家告发,被巡按御史马录逮捕。郭勋力保其免罪,但马录与巡抚江潮上奏郭勋,最终被革职。
此案引发大礼议,刑部尚书颜颐寿等复审,不仅马录入狱,还有多官员遭牵连。而薛良最终被处死刑,马录则发配边疆。此案虽平反,但嘉靖帝利用之巩固皇权,以“李福达案”称之。
数年后,一藩叛乱事件中供出为其徒弟的李同,并以其孙身份受审,最终被斩典籍中的《大狱录》与其姓名相同。这场案件源自清代谷应泰所撰《明史纪事本末》,并在顺治十七年选入《四库全书》而无异议。
历史评论中,如徐阶草遗诏罢斋醮等弊政,大礼“大狱”得以重提,对世宗盛事有深刻影响。而对此案的看法,在当时及清代亦存在分歧,有认为是白莲教魁首,有持否论者。但高拱、张居正坚持桂萼判决正确,而实录修订过程中亦展现了不同意见的争论和处理方式。
标签: 明朝奇案纳妾记 、 明朝那些事儿5免费阅读全文 、 明朝那些事儿佳句 、 明朝国公世系 、 北宋灭亡的最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