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勋(1473-1531),湖北嘉鱼(今湖北省嘉鱼县)人,字立卿。明代廉吏,以其卓越的治国才能和坚定的廉洁自律著称。
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年间,他通过科举考试成功进入了仕途,起初担任知县一职。在南京刑部主事期间,他展现出了高超的行政能力和卓绝的政治眼光。随后他被提升为南昌知府,负责这座重要城市的治理工作。
1511年(正德六年),在武宗朱厚燳统治时期,当李承勋率领军队前往赣州等地平息农民起义时,其英勇无畏、果敢出众的品质得到了上级官员们的一致认可。他被迅速提拔为浙江按察使,并历任陕西、河南左右布政使,不断展现出自己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智慧。
在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期间,他面对边防长期松弛的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来加强边境防守。他招募逋逃人员进行开垦屯田,并建设了铁岭、抚顺等城堡,这些措施极大地增强了辽东地区的防御力量。
随后,他又升迁至刑部尚书,再次调任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在此岗位上,他专心致力于整顿军队,对待公务始终保持着高度责任感与严谨态度。这段时间里,李承勋以他的廉洁奉公、积极能干而受到人们广泛赞誉。
最终,在他的光荣生涯中,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只有一个简单但深刻的事实:作为一名真正的廉吏,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清风正气”的精神,为国家服务到最后一刻,从不渎职或贪污。这样的结局,也是对他品格的一种最高评价,是他生前所追求的人生价值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