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阳光绪被囚禁的十年自然生活

李梦阳(1473~1530)明代文学家。字献吉,号空同子。庆阳(今属甘肃)人。出身寒微。曾祖父赘于王氏,父恢复李姓。弘治六年举陕西乡试第一,次年中进士。在家守制直到弘治十一年,出任户部主事,后迁郎中。

弘治十八年四月,因势如翼虎的张鹤令,被囚于锦衣狱,不久宥出,罚俸三个月。他途遇张鹤令时扬马鞭打落其两齿,可见他嫉恶如仇的强硬态度。

正德元年因替尚书韩文写刘瑾奏章,被谪山西布政司经历,不久又因他事下狱,赖康海说情得释。当刘瑾败亡,他复起任原官,并迁江西提学副使。但因替朱宸濠写《阳春书院记》而削籍。

在诗歌创作上,他对当时台阁体诗文存在缓冗沓、千篇一律的弊端决心倡导复古以救其痿痹。他认为宋人主理不主调,所以唐调亦亡;同时也鄙弃中晚唐诗,对此进行了批判和反思。

他的主张影响甚大,但过于强调格调、法式未能很好地从复古中求创新,有刻意古节、泥古不化的流弊,即走上抄袭剽剥的道路,这反而扼杀了诗歌创作的生机。他晚年的作品承认真诗乃在民间,而自己的诗是情寡词工,并非真诗。

他的乐府和古诗较多,其中有不少富有现实意义且寄寓了作者力求有所改革的理想,如《朝饮马送陈子出塞》揭露了明朝军队的情况,《君马黄》刻画宦官骄横,《空城雀》表达了对贫苦翁妪同情之情等。此外,他善于结构、章法,如《林良画两角鹰歌》,但也有部分乐府模拟严重,不足取。此外,他七律也有特色,以杜甫为宗,但也注意开阖变化,有雄浑健拔之作,也有一些兴象飘逸风味盎然的小品,为人们留下了一系列具有特色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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