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故事免费听李福达案的反复回响

李福达,山西代州崞县(现原平县)人,是明朝时期的弥勒教宗教首领。在正德初年,他与王良、李钺联合组织宗教反明活动,但最终被判处充军。李福达多次逃脱并改变身份,最终在陕西洛川传习白莲教,并参与起事。然而,他又一次被捕后,改名张寅,并编制族谱,献出黄白术以求投靠武定侯郭勋。

嘉靖初年,李福达通过输粟捐官成为太原卫指挥使,但不久后因仇家薛良的告发而被捕。他曾经的保护者郭勋为其辩护,但最终还是遭到了刑部尚书颜颐寿等人的审问。在此案件中,大批官员受牵连,其中包括布政使李璋和按察使李钰等人。嘉靖帝利用这个案件巩固了自己的皇权,这个事件史称“大狱”。

数十年后,当四川蔡伯贯叛乱失败时,其供词中提到一个名叫李同的人是他的徒弟,而实际上这位李同就是被认为是白莲教魁首的李午之孙,也就是说他是大礼之子。这导致他也因此遭到逮捕并处死。此外,该案还涉及马录等人的平反赠予荣誉。

《明史纪事本末》第五十六卷记录了这一系列事件,该书由清朝学者谷应泰撰写于顺治十五年(1658年),比《明史》早八十多年出版。尽管该书在顺治十七年的官方审查中没有发现问题,但是黄文骥对其进行了批评,最终选入《四库全书》。

历史评论表明,《明史·徐阶传》记载,在世宗去世后的遗诏下,一系列的大礼和言事都得到了复查和平反。而当穆宗即位时,由庞尚鹏所提出的关于蔡伯贯一案中的观点,被张廷玉等人采纳,并将其收入《明史》,称“由是福达狱始明”。然而,不同的声音也存在,如郭子章和支大纶,他们对庞论持有保留态度。而高拱、张居正则坚持桂萼判决正确,因此在修订穆宗实录时,将洗雪大狱的诏书从其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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