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勋(1473-1531),湖北嘉鱼(今湖北省嘉鱼县)人,字立卿。明代著名的廉洁高官。他于明孝宗朱祐樘的弘治年间中举进士,最初担任知县后,逐渐升迁至南京刑部主事,再转为南昌知府。在1511年的正德六年,他带领军队前往赣州等地镇压农民起义,并因其卓越表现而被提拔为浙江按察使。此后,他历任陕西、河南两地布政使,还曾担任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一带,这个时期边防情况极为严峻,而辽东地区尤其如此。当他到达辽东后,他不仅招募了逋逃之人进行开垦屯田,还建设了铁岭和抚顺等城堡,从而加强了边境防御。
随着他的职位不断晋升,他先是担任刑部尚书,再次调往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在此期间他负责监管团营。李承勋以其清廉、勤劳和责任心著称,被誉为一位优秀的官员。他的生涯结束时,全家除去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外,其余财产均已用于公益事业,为世人所尊敬怀念。
值得注意的是,李承勋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对待国家事务认真负责,不断展现出他卓越的人格魅力和高超的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