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是古代在清朝时期非常盛行的一件令人谈之色变的事情,写作者可能只是随手写了一首诗、一篇文章甚至只是几句话而已,但是就会有人因此强行扭曲意思,将原作所写解释为不利于统治者的意思,最终原作者受到刑罚甚至是杀头。但其实的事情,并非只有清朝有,其实早在明朝的时候,就已经出现过了。那明朝的和清朝的,哪一个要更加严重呢?今天就让吾爱诗经网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明朝概况
明朝,作为最后一个由汉人统治的王朝,是皇权走上巅峰的朝代,为了维护至高无上的权力,明朝的皇帝们积极寻求通过限制思想,控制的方式来达到加强控制,集中皇权的目的。
在朱元璋朱棣最初两位皇帝的率先发难之下,明朝的力度之强,牵涉之广,特别是其血腥和残暴程度,绝对冠居中国历代之首,据史料记载,仅洪武四大案就有五六万人被杀,共牵涉七八万人,相比满清要惨无人道的多。
明太祖朱元璋因为出身低微,所以对自己的过往非常忌讳,加上对皇权极度贪恋,完全是唯我独尊的样子。其是出了名的残忍嗜杀,对大明功臣都毫不手软,更不用说那些被他认为是诋毁自己的人了。上至开国功臣,涉及文人儒士,下至普通百姓,甚至儒家圣人统统逃不过他的摧残。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谋不轨”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至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期间不断有大臣被揭发指认为胡惟庸同党,于是珠连斩杀之人不下三万。而这些被株连王公贵族或者文人墨客,大多就是以的形式被定得罪。
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又故伎重演,由锦衣卫出面,又是以的方式,搜集所谓的证据。揭发凉国公蓝玉谋反,串通景川侯、吏部尚书等谋划起事,于是在军中又燃了一把肃清之火,凡连坐的一律处死,牵涉超一万五千人。
借此两案,朱元璋大开杀戒,从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十四年间,明初的开国功臣几乎被诛杀殆尽,《明史》感叹“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与此同时,朱元璋也对善于舞文弄墨的儒士高度警惕,在他看来,文人性格轻佻,诡计多端,尤其“善于讥讽”,所以他总是带着最严苛的猜疑眼光,想从文人的文字后面找到诽谤皇权的把柄,而往往也就是捕风捉影,望文生义罢了。
曾任杭州府儒学教授的徐一蘷,想为此前因被困的苏伯衡、来复等人向朱元璋求情,于是在循例上贺表时,充满了阿谀溢美之词,表中道“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而这偏偏被朱元璋认作是十恶不赦的诽谤之言,其批示到:“生者,僧也,以我为僧人也;光,财发也,则字音近贼也”,为大逆不道之辞,于是徐一蘷也和自己的老友们一起,在古稀之年成了朱元璋的刀下冤魂。
2、历史上的
第一:宋代的
按理说宋代应该是思想最为活跃经济最发达的时代,曾经一度也兴起过。比如说著名的奏邸之狱,乌台诗案,同文馆之狱,车盖亭诗案等,几乎路人皆知。宋代的以宋高宗一朝居多,由于他偏安江南,根据赵翼写的秦桧文字之祸考察,不下20余起。
第二:元代的
元代的思想管制比较松散,基本没有的记载。有人告发南宋遗民梁栋的诗句“诽谤朝廷,有四年故宋之心。”梁栋被押往元大都审讯,坚决不服,最后礼部官决定:“诗人饮酒作乐,很正常,不能出了什么事情都诬告他。”于是便把他无罪释放。这唯一的一场案指的是宋恭帝之死,有一种说法是善终,另外一种说法是致死。不管怎样,元朝入主中原成为既定的现实。
第三:明代的
1:朱元璋时期,由于农民出身,大兴
熟读明史的人都知道朱元璋以前家里特别贫穷,硬是靠着自己双手成功打下天下。比如说翰林院高启写了上梁文,带着龙盘虎踞这四个字。老朱觉得这是在嘲讽他消灭张士诚思念故主,于是把他腰斩;再一个他非常忌讳有人说他是光头,野史中记载徐一夔曾经在贺表里写到“光”和“则”字,意思嘲讽朱元璋当过和尚,于是把他杀掉,这个在历史存在争议。
2:朱棣时期继承其父,清洗方孝孺余党
朱棣在残暴杀人方面完全继承了他父亲的作风,由于地位不正。灭掉方孝孺之后,事情还不算完。下令如果有谁家中藏有方孝孺的诗文,都将被处死。永乐三年,庶吉士章朴家中藏有方孝孺的诗文,因此受到牵连被诛杀。
3、清朝的在历朝历代发展到了一个巅峰
1:康熙时期的
说到清朝的,有那么一部分人选择视而不见。事实上这种看法是极其错误的,恰恰是在所谓的康乾之治里,一朝比一朝发展的更加严重。康熙时期爆发了许多个案子,就那几个典型的距离。比如说黄培诗案:“黄培本来是锦衣卫都指挥使,明朝灭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农民起义军。曾经写过一首诗表达出了反清复明的思想,告黄培的人便是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等到他考中进士后,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关系。向官府告状,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处斩。”
还有康熙十九年爆发的朱方旦案,由于在写的诗集当中有悖逆圣道,蛊惑民心之说。因此朱方旦被处斩,等数人也是秋后处斩;康熙五十年又爆发了一个南山集案,当时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康熙篡改南明历史的行为表示不满,于是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献资料写了一本书。晚年被告发,康熙帝大怒,将戴名世凌迟处死,家中男子十六岁以上都被处斩,女性以及十五岁以下男子被发给清朝功臣家中做家仆。
2:雍正时期的
雍正时期的案件有很多,这里面就说一个典型,年羹尧案。他的妹妹嫁给了雍正皇帝,按理说皇亲国戚,最终没有逃脱皇帝毒手。雍正三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连珠”的天文奇观,许多大臣纷纷上表祝贺,雍正皇帝仔细看年羹尧上的奏疏,很快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第二将成语颠倒了,意思就变味了。雍正认为年羹尧居功自傲,其心可诛。那些对年羹尧不满的官员看见皇帝点了头,于是纷纷上疏他,最终导致年羹尧,亲朋好友被杀的被杀,流放的被流放。
3:乾隆时期的
康雍乾三朝的是一朝比一朝严重,乾隆帝更是骄傲自负之人。根据史料记载,乾隆时期的发生高达一百三十多起,其中四十七案的案犯被处以死刑。首先拿两个案子举例,一个是徐述夔案,徐述夔去世后,他的儿子为了纪念他,特地写了一部书集。其中的“举杯忽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抛半边”被暗指清朝,还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被暗示反清复明,不但把他的父子二人开棺鞭尸,而且把徐家灭门,其他徐氏家人隐姓埋名。
另外一个就是著名的尹嘉铨,他曾经官职做到了大理寺卿,父亲是一名道学家。乾隆四十六年,尹嘉铨退回到了老家。当年四月,乾隆皇帝西巡来到保定,尹嘉铨心血来潮,在没有圣旨传他觐见的情况下,自己自作主张草拟两份奏疏。乾隆皇帝当即恼了,最后尹嘉铨因为自称古稀老人,乾隆皇帝就是这个称号,借着这个机会把他杀掉。
康雍乾三朝的一个比一个严重,这样的例子不计其数。在这里我就不一一举例了,说到比较典型的例子。清吹明黑喜欢说在明朝开始,明朝确实有,但还远远没有清朝那么严重。况且明朝中后期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这个也是不争的事实。有不同意见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