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施行市易法,由官府控制药品贸易,于熙宁九年(1076)由太医局设立“卖药所”,崇宁二年(1103)在都城已开设五所,并另设专门负责药物炮炙加工的修合药所二处。 官修本草 两宋时期共修成本草著作 80余部,其中记载的药物品种总数达 1800余种,比唐朝的《新修本草》增加了 1030种。除私人所修的多部本草著作外,由官府组织人力,大规模编修本草成为这一时期药物学著作编撰的主流。开宝六年(973),宋太祖即诏令刘翰、马志、张素、吴复珪等九人修定本草。他们以唐朝的《新修本草》 (659)为基础,补正讹漏,增加新药 139种,编成《开宝新详定本草》。次年,又命翰林学士李昉及王祐等人重新校勘,修正颇多,改名《开宝重定本草》 (974),简称《开宝本草》,颁行全国。凡 20卷,收药 983种。嘉祐二年(1057),又命掌禹锡、林亿、苏颂等人在《开宝本草》的基础上,再次修定,于三年后修定完稿,成《嘉祐补注神农本草》 21卷,增加药物 99种,共收药物 1082种,除印有监本外,为普及还出了小字本。 嘉祐三年(1058),宋朝廷曾命各郡将所产药物一律绘图,注明开花、结实、收采季节及用途,送往京师,由苏颂等人负责整理。这是继唐朝之后,又一次由官府组织的大规模的药物普查,对鉴别药物真伪、统一名称等起了重要作用。嘉祐六年(1061),苏颂根据各地所送资料编写的《图经本草》, 此后,四川出现了两部由个人编著的本草著作。一是陈承在元祐年间(1086—1093)所著《重广补注神农本草并图经》 23卷,现已佚。另一部是唐慎微所著《经史证类备急本草》 (简称《证类本草》)。 唐慎微(1056—1093),字审元,原居蜀州晋原,后住成都,人称华阳人,世医出身,有医名,医不重酬,但求得方,凡所阅读待人均以搜寻药方为务,因此积累了大量经史和民间药物知识。他的《证类本草》在《嘉祐本草》及《图经本草》基础上,增加新药 476种,并一一附图,计收药物 1558种,凡 32卷,另收古今单验方 3000余首,内容极为丰富,使宋代药物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在《证类本草》的基础上,大观二年(1108)宋徽宗命医官艾晟进行修订,正式刊行,名为《大观经史证类备急本草》,简称《大观本草》,作为国家药典颁行全国。政和六年(1116)再次修订,名《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简称《政和本草》。南宋绍兴二十九年(1159)又加修订,名《绍兴校定经史证类备急本草》,简称《绍兴本草》。宋代官修本草有上述数次,如此不断地官修、刻印、颁行,对本草学的发展和药物品种的统一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此外,民间还有若干本草著作,如《日华子诸家本草》 (约成书于开宝中)、 《本草衍义》 (1116)、 《宝庆本草折衷》、 《履巉岩本草(1220)等,均具有较大的代表性。 官办医局与大型医方书的编撰 王安石变法施行市易法,由官府控制药品贸易,于熙宁九年(1076)由太医局设立“卖药所”,崇宁二年(1103)在都城已开设五所,并另设专门负责药物炮炙加工的修合药所二处。此后分别改称为“医药惠民局”和“医药和剂惠民局”。约于绍兴十二年(1142)又改名为“太平惠民局”,并且相继在淮东、淮西、襄阳、四川、陕西等地也成立了官办“惠民药局”。惠民药局的举办在历史上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后期由于官府的,曾被人们讽刺为“惠官局”或“和吏局”。在卖药所成立之前,太平兴国三年(978)宋太宗即诏令医官奉献有效经验方,太平兴国七年至淳化三年(982—992),令医官王怀隐、王祐、陈昭遇等汇编成大型方书《太平圣惠方》 100卷,分 1670门,收载医疗处方 16834首。该书有理论、有经验、有处方、有药效等,是一部中医理、法、方、药俱备的官修药典。特别经庆历六年(1046)选其精要辑为《圣惠选方》,作为太医局等培养医生的教材达数百年之久。大观元年至大观四年(1107—1110),宋徽宗诏令太医裴宗元、提举措置药局陈师文等合作,编成《和剂局方》,几经校订、增补,绍兴二十一年(1151)以《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之名颁行全国。共 10卷,收医方 788首,是世界上最早的国家药局方之一。该书在数百年间占有极其重要的学术地位。由于其用药偏于辛温之弊,曾为医学家批评,但有许多医方至今仍为医界所广泛运用。北宋末,宋徽宗亲自组织医官编撰《圣济经》 10 卷,于政和八年(1118)编成,诏颁天下学校,以为课试命题的依据。与此同时,还集中医官在广泛收集历代方书和民间经验的基础上,编成《圣济总录》 200卷,分 60门,收医方近两万,集宋以前医方的大成。该书编成后未及刊行,金人攻取宋东京,该书刻板尽归于燕。 金世宗大定中(1161—1189)取所获刻板重刊颁行,故南宋未见此书流传。 创设校正医书局 北宋建立后,多次组织医学家修定本草,校正补充医方,开办国家医药惠民局等。与此同时,为了广泛征集收藏和充实国家图书馆的医药书籍,曾多次向全国发出购求医药书籍的命令。早在北宋建立后的第十三年,赵匡胤即诏令皇室和翰林医官“详校诸本草”,修撰《开宝本草》,对购求医药书籍提出了要求。太平兴国三年(978),宋太宗诏令翰林医官院各具家传经验方以献。太平兴国六年(981)命贾黄中等在崇文院编录、校正历代医书。在编录校正中深觉存书不丰,于是由朝廷发布诏令:凡捐献医药书籍“及二百卷以上者,无出身与出身,已任职官者亦与迁转,不及二百卷,伏给缗钱赏之”,由此所集医书甚众。天圣四年至七年(1026—1029),宋仁宗与辅臣论述卫生问题时提出:“世无良医,故夭横者众,甚可悼也?”张知白认为: “古方书虽存,卑多舛谬,又天下学医者,不得尽见。”由此引起宋仁宗对校正和刊印医书的注意,遂命集贤院校理晁宗懿、王举正等校正《素问》、 《难经》、 《诸病源候论》。景祐二年(1035)又命世医丁度等校《素问》。皇祐三年(1051)又命孙兆校《外台秘要》等。嘉祐二年(1057)宋仁宗接受宰相韩琦建议:“医书如《灵枢》、 《太素》、 《甲乙经》、 《广济》、 《千金》、 《外台》之类,本多讹舛, 《神农本草》虽开宝中尝命官校定,然其编载尚有所遗,请择知医儒臣与太医参定颁行。”随后, “令置校正医书局于编集院”,命韩琦为提举,命掌禹锡、林亿、张洞、苏颂等为局官。继韩琦任提举者还有钱象先等,继林亿等局官者还有秦宗古、高保衡、孙兆、孙奇等名家。经过十余年许多名家的搜集整理、考证、校勘,校正医书局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素问》、 《伤寒论》、 《金匮要略》、 《金匮玉函经》、 《脉经》、 《针灸甲乙经》、 《诸病源候论》、 《千金要方》、 《千金翼方》、 《外台秘要》等尚存宋以前重要医书均经校正医书局校勘正误。 临床医学的进展 从宋代太医局之医疗和教学体制可知,其临床医学已分为大方脉即内科、小方脉即儿科、疮肿兼折伤即外科骨伤科、产科、眼科、口齿咽喉科、针灸科、金疮书禁即战伤与画符咒禁以及专治风疾等,有时作九科、十科,有时分为十三科。但以内、外、妇、儿科发展较大。例如:内科除伤寒、杂病等有许多专著外,还有专门论述脚气病的《脚气治法总要》 (1093),着重总结水肿治疗经验的《鸡峰普济方》,专门论述肺结核病的《十药神书》等等。在外科骨伤科方面,除出现许多专论外科疮疡疾病的综合性和专门外科疾病书籍外,首次出现了用外科命名书名的书籍,如吴起予的《外科新书》及继而成书的陈自明《外科精要》 (1263)。在妇科方面,杨子建撰《十产论》 (1090),对横产、倒产、臀产、碍产等各种非正常难产以科学的论述,并详载了各种难产的助产方法。尤其所述转胎手法是医学史上异常胎位转正 术的最早记载。陈自明所撰《妇全良方》 (1237) 24卷是妇产科学集大,所论调经、众疾、求嗣三门全面系统论述了妇科诸种病证;胎教、候胎、妊娠疾病、难产、产后五门,详论了产科诸种生理、病理和病证治疗等内容,对中国妇产学发展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在小儿科方面,其贡献和影响与陈自明齐名者可推著名儿科学家钱乙(1053—1117),他从事小儿科学研究和疾病治疗四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临证经验,撰有《小儿药证直诀》,于重和二年(1119)经学生阎孝忠整理成书。该书在小儿生理上强调“五脏六腑成而未全,全而未壮”,指出小儿病理上“易虚易实”,“易寒易热”等特点,故在治疗原则的确定上主张“柔润”,反对大泻、蛮补和痛击之法,有着很高的科学依据。其他如眼科、口齿科、咽喉科等等方面也都取得新的进步。 法医学的总结与提高 中国法医学远在秦汉已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和一些理论认识,此后不断有新的著作问世。宋代宋慈(1186—1249)所编撰的《洗冤集录》(1247),是一部集大成并影响人类法医学发展的法医学专著。宋慈(1186—1249),字惠父,福建建阳人,进士出身,先后三次出任提典刑狱官,积累了丰富的执法经验,对解剖,验伤,验尸,现场勘察,机械性死伤原因之鉴别,、他杀之鉴别,他杀动植物毒品,急救,解毒等等,均有不少科学的论断。宋以后 600年间“听讼诀狱,皆奉洗冤录为圭臬”。在此期间虽然不断有新的法医学论著出现,然无不以此为蓝本。并先后被译为朝、日、英、德、俄等多种文字出版,成为许多国家审理死伤案件和研究法医学的重要参考书目。 责编:人学研究网华夏春秋栏目·紫天爵 参考文献: 白寿彝:《中国通史》,第七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第九十四章“医药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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