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网宋朝科举制度简介宋朝如何温柔对待那些连续未考中者

在宋朝,科举考试的公平性被视为至关重要。据《文献通考·选举考三》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宋真宗赵恒表达了对科举不公的忧虑,并决定召集所谓“势家子弟”进行单独考试。这一做法便奠定了宋代对于“官二代”的特别待遇,即所谓的“别试”。

为了实现录取政策上的公平,宋朝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倾向于录取平民和庶族学子,使得一般人有更多机会通过科举考试;二是扩大录取名额,以增加出身非豪门家庭的人才进入仕途。

事实上,在宋朝初期,每年的录取进士数量并不多,只有十余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如同太宗赵光义登基后的大力支持,录取名额得到显著增加。在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共计录取500多人,这一数字创下了新高。

在这一时期,赵光义曾经说过:“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这说明当时选拔人才的情绪非常迫切。当年的应试者超过5300余人,其中按10%左右的比例来确定入选者,这在当时是一个相对较高的比例。然而,这也引起了一些人的担忧,如宰相薛居正认为,“用人太骤”,可能导致人才短缺。

尽管如此,该次考试仍然产生了一批杰出的政治人物和重臣,如吕蒙正,他以第一名获得进士称号。在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该年度进士诸科共计740多人,其中特奏名达到900余人。此外,还从落榜生中补录500余人。

另外,“特奏名”制度也是宋朝独有的,它旨在照顾那些连续未能通过科举考试但仍有潜力的考生。根据规定,如果一个人连续参加十五次科举考试均未成功,则可以免除接下来所有测试直接赐予本科出身。这是一种破格处理、恩惠滋生的方式,被誉为真正意义上的“恩科”。

由于其宽松的竞争环境和鼓励金榜题名的心态,使得宋朝成为中国古代最容易成为秀才或更高级官职的人之一。在淳化二年的解试中,有10万多位考生参与其中,而这一趋势直到整个盛世都没有停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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