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与国学常识1000题含答案及解释共鸣犹如古籍中的宝藏在知识的海洋中沉浮引人入

在《中国》杂志的最新一期中,我发现了一篇署名为靳友成的文章,探讨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该文全文: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是指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一种制度。这是一种古代官吏提前退休的方式。

除了告老还乡之外,我国古代还有其他退休制度,比如致仕、致事和致政等。《春秋公羊传》中提到“退而致仕”,意思是交换权利给君王。这种退休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但形成于汉朝,发展于唐朝,最终在宋、元、明、清时期得到完善。而“退休”这个词直至唐宋时期才开始使用,如韩愈《复志赋序》中的“退休居作,《复志赋》”以及《宋史·韩贽传》的“谢绝人事,读书赋诗自娱”。

这项制度是古代官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年龄达到条件后,即可申请辞职,如大夫七十岁即可致仕。但实际上也可以提前申请,如唐朝规定:“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如果因疾病或受伤无法继续工作,也能提前申请。此外,在明朝,当官员患有疾病或者无效力时,可以随时被勒令退出。

告老还乡就是因为年长体弱,不堪重任,而主动提出辞职,并且返回家乡生活的情形。这种情形下,只要提出申请,大多数情况下会得到皇帝的批准。在弘治四年的某一年份,皇上曾经发布诏书:“自愿告退官员,不分年岁,都允许他们早点离职。”

此类主动要求提前的例子主要包括三种情形:避免权力斗争,如范蠡;失去对行政工作的热情,无心于官场;或者身体状况不佳,难以承担责任,因此选择提前回归农村生活。

从某些角度来看,这种系统对于人才流出的管理与激励,对于促进社会经济文化交流和发展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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