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3—1521),信阳人,字仲默,号白坡、大复山人。自幼聪慧,八岁能文。弘治十五年中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因宦官刘瑾擅权谢病归。刘瑾诛后官复原职,至陕西提学副使。
何景明性耿直,对名利淡泊,对黑暗不满敢于直谏,是明代“文坛四杰”之一,也是“前七子”中的重要人物,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他诗取法汉唐,有现实内容,其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
何景明性耿介,对荣利鄙视,在《玄明宫行》等诗讽刺皇室奢欲和刘瑾用权;在《盘江行》等诗揭露官军屠掠人民的罪行;在《兴隆祀丁曲》、《罗女曲》、《平坝城南村》、《偏桥行》等诗描绘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情风物,这些诗具有一定的人民性。
他主张文宗秦、汉古诗宗汉、魏近体诗宗盛唐。在《述归赋》披露文学思想:“务得其宏伟之观,超旷之趣,不坠古人之余烈”,对打击台阁体及八股文有积极作用。但他的复古仅形式上着眼未注重现实主义传统,使文学创作走错路,因此作品多思想平庸缺特色。著有38卷《大复集》,影响深远,但也存在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