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玩,源自唐朝历史版图上的文化底蕴,绘影绘声(图)。这不仅是书画文具艺术品的代名词,更是一种文化传承与审美生活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中,“文玩”一词频繁出现在艺术品拍卖市场,但其定义和特征却常被误解或忽视。
首先,文玩必须具备专用性,即它应是文人书画时的专用品,如毛笔、砚石等。其次,它需具有实用性,即真正能够用于书写或制作书画的功能。再者,它应当有强烈的艺术性,使之成为欣赏和把玩的对象。
根据这些特征,我们可以明确“文玩”的界定:凡是不具备书写功能或缺乏艺术性的物品,不称为“文玩”。只有那些既符合专用性又富有实用性的物品,并且拥有让人欣赏和诱惑把玩的魅力才能称得上是“文玩”。
从历史来看,“文房四宝”(毛笔、墨水、纸张、砚石)为基础,其衍生出的各种装饰品如笔筒、墨盒、砚台等构成了丰富多样的“文 玩系列”。这些作品不仅体现了当时工艺水平,还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自然美和工艺美的一种追求。
选材方面,“ 文玩”往往注重精致与简约,不尚奢华。材料多样,如竹木石瓷,以自然之物制成,有着独特的手感与风格。而在设计造型上,则表现出奇思巧作至自然造化不等,每一件作品都展现出了不同的风格和特色。
在题材选择上,“ 文 玩”尤以崇古尚正著称,其中梅兰竹菊四君子及七竹贤等主题常见于各类作品。这其中包含了宋代汝窑三足洗这样的珍贵典籍,也涵盖了明清两代大师们留下的无数精品,如朱三松先生精湛的竹雕,以及顾二娘女士卓越的地砚技艺。
最后,无论如何讨论“ 文 玩”,都难以避免提到宋代巨匠米芾拒官接受砚的情节,这背后所蕴含的是一种对于文化传承与个人情怀的大义取向,让我们对这种特殊形式的艺术收藏保持敬畏之心,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深刻理解并尊重它所代表的人类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