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达,山西代州崞县(现原平县)人,是明朝弥勒教宗教首领。在正德初年,他与王良、李钺组织宗教反明活动,被判处充军。逃到陕西洛川后,传习白莲教,其信众遍布各地,有的甚至献出千金。嘉靖初年,他投靠武定侯郭勋,并以输粟捐官之功任太原卫指挥使。
然而,在嘉靖五年,因仇家告发,他被捕入狱。郭勋为其求情,但巡抚江潮上奏郭勋,使案件陷入困境。最终,刑部尚书颜颐寿等人复审后,将马录逮捕并下狱,而薛良被处死刑。
此案引发了大礼议的风波,最终由张璁向嘉靖帝提出了焦点移转策略,使得案件逐渐得到平息。李福达随后官复原位,但这场风波也使得嘉靖帝加强了皇权。
数十年后,当四川蔡伯贯叛乱时,其徒弟李同供出自己是李福达孙子,大礼之子,从而导致其坐罪斩首。此外,《明史纪事本末》记载了这一事件,该书作者谷应泰在顺治十五年完成,并于顺治十七年获选入《四库全书》。
历史评论认为,《明史·徐阶传》中记录了世宗崩御后的处理大狱和言事诸臣事件,这些都与李福达案有关。当穆宗即位时,一名御史据此一案提出请求对马录等人的平反,但同时也有其他意见不认同这一说法。这一事件在修实录时因高拱和张居正的不同看法而有所争议,以至于保留或删节相关内容。在清朝编撰《明史》的过程中,也参考了这一资料,因此对于这个故事有着不同的解释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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