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泰,字吉亨,光泽人。幼年随外祖父姓曹,贵为大官后复归原姓。科举之才,他以乡试第一名开启仕途的序幕,为安庆府学训导官。
正统初年,由于其卓越的才能,被推荐升任御史,并被派往贵州巡按。在麓川战役中,他勇于上奏,揭露了将土兵杀害冒功的不当行为,最终导致这一做法被废除。之后,又历任山西巡按官,在面对百余年的俸禄微薄、折钞难得的情况下,他提出增加俸禄,以养廉风气,但未能得到实施。
正统六年夏天,陈泰再次提出了一个改革方案:要求御史和给事中纠察大臣,对有过失者进行惩处。他认为,这样可以减少灾异现象。但他的建议遭到了阻挡,没有得到执行。
景帝监国期间,因其清廉刚直的形象和多次揭露贪污腐败案件,被赦免并恢复职位。他曾经担任过紫荆关守备,在也先入侵时期,因为失守而一度被判死刑,但最终因皇上的宽恕而逃脱一死。
陈泰在政治生涯中的高峰时期,是四川按察使。在此之前,他曾三次担任巡按官,不畏强权,有着很高的威望。他还曾参与修筑关隘、治理河道等工程,对地方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
景泰七年后,由于服丧离开朝廷,但在四川盗起时,再度被召回,以右副都御史身份总督漕运并巡抚淮扬地区。在淮地工作三年后辞职归家,其最后一次仕途是在成化六年逝世前担任广东副使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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