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泰,字吉亨,光泽人。幼年随外祖父姓曹,贵为大官后复归原姓。科举之才,他以乡试第一名开启仕途的序幕,为安庆府学训导官。
正统初年,他因荐引而升御史巡按贵州。在麓川战役中,以二千土兵自任向导,但战争失利后竟将这些士兵杀害以图功绩,此举被陈泰所上奏并废止。此后他又曾巡按山西,那时百官俸禄微薄且难以即时折换钞票。他上章请求增加俸禄,使官吏能够养廉行治,而非贪污受贿,这一建议未能得到实施。
正统六年夏,他再次提议:“连续多年的灾异怪象,其咎在于朝廷高层,请敕御史、给事中对大臣进行纠弹,革除不称职者。”然而,这一建议也遭到了阻挡。
九年间,他被提升为四川按察使,与寇深相处不和。十二年八月,因擅杖武职致死车夫,被判斩刑,并遭到严厉审判。但景帝监国期间,将其赦免恢复原职,并推荐守紫荆关。当也先入侵紫荆关失守后,再度被判死刑,但景帝宽恕了他,让他从总兵顾兴祖手下效力修筑关口。
景泰元年升至大理右少卿,在白羊口防备,又在刘安代宁远伯任礼之后,被派去巡抚涿、易、真、保等城。这次机会是因为他的威望和过往经验。三年的军务经历让他成为权威的象征。在此后的岁月里,陈泰继续担任各级官职,最终在成化六年辞世,一生都在为清廉与抗腐倡廉的事业奋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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