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泰,字吉亨,光泽人。幼年随外祖父姓曹,贵为大臣后复归原姓。科举之才,他以乡试第一名开启仕途。初任安庆府学训导。
正统初年,由朝廷荐引升御史,巡按贵州。在麓川战役中,他提出杀死土兵冒功的做法,并上奏废止此事。此后再次巡按山西时,他倡议增加官员俸禄,以养廉政并惩贪污,但遭到阻挠未能实施。
正统六年夏,陈泰提出了一个改革方案,即让御史纠察大臣并革除不称职者。他建议皇帝下令执行这一政策,以期彻底整治贪污风气。但他的提案未被采纳。
景帝监国期间,陈泰多次遭受指控,最终被判斩刑,但得以赦免复职。他在紫荆关失守时再度因失职而被判死刑,再次得到赦免,并继续其政治生涯。
历经多番考验和挑战,这位明朝御史陈泰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的操守,为官有威望,却也因此成为一些人的眼中钉。在他的一生中,他曾担任四川按察使、总督漕运等高要职,对抗腐败与侵略至关重要。尽管他的人生充满了起伏,但他的精神和追求始终不渝,是一代忠诚的公仆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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