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国家常识知识大全中的物品场景

在《中国》杂志的最新一期中,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他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其中,“告”指的是请求,“老还乡”意味着年长的官吏回到家乡。“告老还乡”是古代官员以年岁多病为由向皇帝提出辞去职位,返回家园的一种退休制度。

我国古代确实有退休政策,但它仅限于官员。在《春秋公羊传》中提到:“退而致仕”,注释解释道:“致仕,还禄位于君”,即交换权力给君主。这种制度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在汉朝时期形成,最终在唐朝发展完善,并在宋、元、明、清时期得到进一步完善。但直到唐宋时期,“退休”这个词才开始被广泛使用,如韩愈《复志赋序》中的描述:“退休于居,作《复志赋》,宋史·韩贽传」中记载了他十五年后谢绝世事,全心阅读和创作诗歌。

此制度作为我国古代官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工作具有深远影响。然而,不同朝代对这一规定有所调整。在汉朝,大夫七十岁便可提前退休,但到了明清两朝则规定六十岁以上的文武官员都可以申请提前离职。此外,即使未达到正式年龄,也可以根据身体状况或疾病情况提前请假,如唐朝规定“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这意味着如果因为疾病无法履行职责,即使未满七十岁也能获得退休资格。

因此,在中国古代,有些人选择主动提出辞职并返回故里,这种行为被称为“告老还乡”。一般来说,只要请求得当,皇帝会批准这一要求,如弘治四年的诏书就允许自愿请求退出任内的人士无论年龄大小都能获得恩准归隐。这一现象在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中通过宰相刘罗锅因年迈上奏求放逐并获得批准的情节得到了生动刻画。

实际上,我国古代主动要求“告老还乡”的理由主要包括三方面:首先,是为了避免权力斗争;其次,是因为失去了对政治生活的兴趣;最后,是由于健康问题无法承担重任。在这些情况下,无需等待到达正式年龄,就可以提出申请并获得同意。这一制度对于人才流转和地方经济文化发展也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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