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杂志的最新一期上,署名文章作者靳友成深入探讨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概述: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是古代官吏因年迈多病而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返回家乡的一种制度。这是一种提前退休的方式,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悠久的传统。
自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于汉朝时期,最终在宋、元、明、清时期得到完善。在唐宋文籍中,“退休”这一词语首次出现。例如韩愈《复志赋序》中提到“退休于居”,而《宋史·韩贽传》则记载了他十五年后谢绝人事,专注于读书和写作。
这个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礼记·曲礼》,大夫七十岁可以致仕,而后来的朝代基本遵循这个规定。不过到了明清两朝,则规定六十岁以上的文武官员都可以申请致仕。但即便未达到退休年龄,也允许因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工作的情况下提前申请。
告老还乡通常涉及三种情况:一是在权力斗争中回避;二是不再对政治产生兴趣;三的是由于健康状况不佳,无心于公务。此外,还有一些出身高门或才华横溢的人士,如晋朝陶渊明,他们主动请辞回到田园生活,这也属于告老还乡的情形。
当然,有时候个人条件会影响他们是否能够顺利实现这愿望。比如张翰见到秋风,就想起吴地的菰菜和鲈鱼脍,不禁感慨人生之短暂与虚伪,因此选择归隐田园生活。而有些像李靖这样的开国英雄,由于身体原因,在六十四岁就请求“告病还乡”,最终得到了皇上的恩准。
从另一个角度看,“告老还乡”制度对于人才流动也是有益处,它促进了人才资源从城市流出到农村再流入,从而推动了农业发展和文化交流。此外,这个制度也体现了一种理念,即人们应当追求适意生活,而不是为了功名利禄牺牲个人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