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研究宋朝的地图和行政制度时,我们不可忽视一个重要的职位——通判。它最初的设立意图是为了让这个官员对知州、知府进行监察,确保地方政权不再出现五代藩镇时代那种专横自大的情况。《历代职官简释》中瞿蜕园提到:“宋代初设通判之时,职权几与知州、知府无异,名为佐官,实际是共同负责,甚至还是知州、知府的监视者。”这句话描述得相当准确。
《宋史·职官志》中的记载更为详尽:“宋初惩五代藩镇之弊,乾德初,下湖南,始置诸州通判,使刑部郎中贾玭等充。建隆四年,加强了这一制度,将知府公事并须长吏、通判签议连书,然后方许行下。当时,大郡置二员,小郡及余置一员,而不满万户的小州则不设。此外,当时武臣担任州长的小郡也有特设此官。而广南小州,则有试秩兼任的情况发生。在执行上,他们主要负责兵民、钱谷、户口、赋役和狱讼听断等事务,可以裁决可否,与守臣共签书施行。其所部官员若有善或否及职事修废,可以上报给中央。”
《宋史·职官志》还进一步明确指出:“外官则惩五代藩镇专恣,有用文臣知州,并设通判以贰之。”这意味着为了防止唐五代地方军阀过度专横,一方面派遣文臣担任地方长官,同时另一方面设置了监察机构——即通判,以此来牵制他们的手脚。
值得注意的是,在关键时刻,对于被贬的大人物,如太宗的弟弟赵廷美,被贬至房州后,其案件处理非常严格。这时候,便会由皇帝亲自选定心腹人物作为监督,比如将崇仪副使阎彦进作为房州 知 州,并且监察御史袁廓作为房洲军 州 事,这样才能保证赵廷美不会再次犯错。此前 袁廓曾经担任楚 州 知 州,是级别较高的人物,因此其被调至房州市计师处,不仅没有降低身份反而显得更加重视他的角色。
同样,对于吴越王钱儒归国后,他也是一位受尊敬的人物,被授予接收大员的一份任务。他在郓 州 的表现也十分优秀,因此他又一次获得提升成为三司 判 官。整个过程显示出皇帝对于这些高层人士选择极为谨慎,而且每个人的位置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和调整。
通过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当年的实践还是今天的研究,都证明了“任何好的制度执行久了都会出现问题”的真理。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最完善的制度,也需要不断调整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和政治形势,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的各个朝代都要不断改革的地方行政体制的一个原因之一。
标签: 清朝24位 列表 、 明朝孙若微原型 、 朱棣为什么不杀宁王 、 孝庄皇后有多少男人 、 朱瞻基几个孩子几个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