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北元与明朝谁是正统在社会上引发的争议

我是胡惟庸,凤阳府定远县(今属安徽)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历任元帅府奏差、宁国主簿、知县、吉安通判、湖广佥事、太常少卿、太常卿等职。洪武三年,我被拜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七月,我凭李善长推荐,任右丞相,约至十年进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

随着权势的不断增大,我日益骄横跋扈,擅自决定官员人等的生杀升降。我先阅内外诸司奏章,对己不利者,辄匿不上报。大将军徐达对我不满,我曾在朱元璋处诬奏其奸行,但未能得逞。我还千方百计地拉拢因犯法受朱元璋谴责的功臣武夫失职者,以图谋反。此外,我勾结中丞涂节和御史大夫陈宁等,让他们在外收集军马。

这些行为引起朱元璋的极大注意。他从元亡的教训中深感臣下权力太大,将会导致宰相专权和臣操威福局面重演。不久,在我的子驰马于市坠死后,我杀挽车者,被朱元璋以“枉法诬贤”、“蠹害”罪名处死,并株连三万余人。

前后延续达十年之久,这一事件对于明代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此之后,无论是我本人还是与我有所交往的人,都不得再立为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也要处以重刑。这意味着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加强了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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