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继光以极低的工资雇佣士兵,仅一年10两银子,与农民打短工收入相当。明朝实行低工资制,对国防部长(兵部尚书)年薪也只有152两。在这样的制度和环境下,戚继光如何能申请高额军费?此举避免了被人参劾。
为了激励士兵卖命,戚家军采取了一种刺激措施——设立高额奖金。每小队杀死一个倭寇赏银30两、杀死10个300两、100个3000两。这些钱由12名小队成员平均分配,但按岗位发放,以鼓励前线战士。
在这种制度中,一线战斗人员获得大头,每杀死一名倭寇可得20两赏金,其余人员根据其角色和贡献获得相应的奖金。这样一来,全队累计打死60个倭寇后,可以获利丰厚,即使是最基层的战士也能得到相当于国防部长年薪的收入。
除了固定奖金外,小队还可能从战场上缴获的财物中分得一些“软性”收益,这些收益不定期,如丢弃在战场上的金属器具或其他物品。一旦取得这样的财富,无论数量大小,都会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这项奖励机制成功地将艰苦工作变成了致富途径,为士兵提供了巨大的经济动力,从而提高了他们对战争任务的积极性和投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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